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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永平县杉阳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1693811254000
  • 发文字号: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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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来源: 杉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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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在永平县人民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承担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建设和管理行政事务的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攻项目、优产业,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加快现代产业体系构建,不断夯实发展基础,改善发展条件。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累计完成项目总投资2.39亿元。其中,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593户农户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建设;稳步实施普棚村下高山、阿海寨村清水塘、盘龙三村至松坡村喻家寨等连通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杉阳镇坝区二期管网和仁寿龙台、岩洞 大田、岩洞大西寨三个片区的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水利工程项目;完成永和村金竹塘、小寨村安置点、阿海寨村海子汪等一批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产业发展提质增效。东方希望海寨育肥场建成投入使用,万头奶牛养殖牧场项目成功落地,传统肉牛、生猪养殖等农业产业得到迅猛发展,肉牛、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不断发展壮大,实现生猪存栏15万头,出栏22万头,肉牛存栏1.9万头,出栏0.9万头,羊存栏1.8万只,出栏1.9万只,家禽存栏18万只,出栏15万只。同时,抱龙村魔芋加工厂、小寨村糖厂等一批农产品加工项目顺利实施。粮食实现稳产增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完成小春播种面积2.7万亩;大春播种面积4.2万亩;蔬菜种植0.37万亩。完成烤烟种植0.44万亩,收购1.1万担。

2.强巩固、促提升,乡村振兴稳步推进。围绕“五个振兴”目标,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以“一平台、三机制”为抓手,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分析”工作机制,对全镇1511户脱贫户及需要重点关注的9类对象进行了全面入户核查,精准锁定监测对象,切实做到“一户一策”有效监测与帮扶。今年以来,全镇共新识别三类监测对象1666人,消除三类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45146人,目前,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共有57188人。使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办理事项241件。围绕“合作社+企业+基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共有“双绑”合作社14个,“双绑”企业3个,全镇1511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均实现“双绑”,“双绑”率达100%。共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326112人次。认真落实股份合作机制,有11个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实现困难群众社会兜底保障,共有6561470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扎实开展脱贫人口贴息小额信贷审批工作,精准用于贷款脱贫户发展产业,共有298户贷出资金1429.2万元。全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1.42万元,同比增长14.42%,无收入连续两年下降及收入在7000元以下的家庭户。

3.重保护、严管控,宜居宜业和美杉阳建设稳步实施。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立镇发展道路,牢牢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全力打造美丽和谐宜居生态环境。全面推行林长制,坚决守护林地资源,抓实生态保护修复,扎实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采取挂牌保护和专人看护的方式,对全镇现有的47颗古树名木进行保护。切实抓好资源林政管理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镇森林覆盖率达70.83%。全面落实河长制,由185名镇、村、组干部担任镇村级河长,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常态化开展巡河、河道清理、垃圾清运等河湖“清四乱”行动。以集镇中心为重点,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完成新集贸市场整体搬迁,新建垃圾收集房50座,增设垃圾桶609个,在集镇区主干道两侧设置果皮箱65个,有效改善集镇脏乱差等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五园”“两厕”“一场”“三清”“一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打造县级人居环境示范点1个,镇级示范点2个,村级示范点12个。扎实开展乡村规划,完成松坡、抱龙、金河3个村村庄规划编制,正在实施阿海寨村、岩洞村、杉阳村村庄规划“多规合一”工作。圆满完成“厕所革命”户厕改造建设任务1400座,新建公厕1座。杉阳镇被评为“省级绿美乡镇”。

4.强保障、惠民生,群众幸福指数稳步提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惠民生、补短板,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教育质量明显改善。全面落实“双减”政策,扎实开展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控辍保学”“护苗”行动取得实效,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和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不断提升。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诊疗服务明显提升,诊疗人次同比增长390%,新建及改扩建阿海寨村、盘龙村、小寨村等3个卫生室。医疗保障不断完善,2022年办理医保35873人,医保缴费率均达97.9%以上。社会养老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共参保27451人,共发放养老保险待遇6606人,发放金额达709.75万元。深化就业促进工程,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326112人次,转移就业达21042人,完成率100.21%,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3036人,完成率116.77%。全镇建成并启动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个,完成儿童之家建设8个。优抚保障政策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高。镇级大河墓园三期工程开工实施。

5.强基础、优治理,和谐杉阳稳步前进。将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坚定不移扛牢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以最高标准和最严要求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到“一把手”抓带头,“一张网”抓防控,“一盘棋”抓统筹,“一竿子”抓到底,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了601个网格,守好黄连树收费站和永保桥健康服务站,累计排查车辆8.5万辆,人员21.8万人,全面完成适龄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杉阳镇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有效避免了各种治安事件的发生。纵深推进“平安杉阳”“法治杉阳”建设,做好信访和社会矛盾防治化解。建立信访矛盾联调对接中心,建立“一村一警”机制,各村设置一名警务助理人员。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全镇共排查受理各种社会矛盾129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的安保维稳工作。切实抓好社区矫正人员41人的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国防动员、国家安全、人民武装、妇女儿童、共青团等工作。

6.重实干、强落实,政府自身建设稳步加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坚持人民至上,常态化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始终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需要为第一选择,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把政策、资金、项目等向民生领域集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和审计监督,抓好源头治理,营造政府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杉阳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杉阳镇财政所

    2.杉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杉阳镇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杉阳镇国土和村庄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杉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6.杉阳镇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杉阳镇人民政府

    2.杉阳镇财政所

    3.杉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杉阳镇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杉阳镇国土和村庄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杉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杉阳镇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2022年度收入合计33,071,268.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71,268.1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696,141.53元,增长30.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96,141.53元,增长30.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2022年下达的项目资金增加,导致收入整体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2022年度支出合计33,312,928.28元。其中:基本支出17,982,023.63元,占总支出的53.98%;项目支出15,330,904.65元,占总支出的46.0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05,336.50元,增长7.43%主要原因为2022年各类项目稳步推进实施,项目工程款支付增加,导致支出增长。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58,384.13元,下降14.13%主要原因为严格报账程序,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5,263,720.63元,增长52.29%主要原因为2022年各类项目稳步推进实施,项目工程款支付增加,导致支出增长。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82,023.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58,384.13元,下降14.13%,主要原因为受大环境及疫情影响,经济萧条,永平县杉阳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源节流,减少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463,268.48元,占基本支出的91.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8,755.15元,占基本支出的8.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30,904.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增加5,263,720.63元,增长52.29%,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为2022年下达的项目资金增加,项目支出相应增加。具体为农村公路建设修复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71,268.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7%。与上年相比增加2,063,676.38元,增长6.66%,主要原因为2022年上级部门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支付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47,559.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5%。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及财政所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05,07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主要用于镇文化中心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8,03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主要用于社保中心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6,08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主要是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0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主要用于发放生态护林员工资;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83,61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镇国土中心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以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各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8,762,26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3%。要用于农综中心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同时也包含扶贫开发项目、农村公路建设,村干部工资、村级公务费等村级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6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政府支付政府入村包车费用。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53,081.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发放,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89,5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5.21”地震后房屋修缮水沟修缮及冬春荒救助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4,633.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4,633.3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3.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4,633.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4,633.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积极加强和完善公务接待费审批程序。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1,194.68元,下降16.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694.68元,下降3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元,下降0.4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积极加强和完善公务接待费审批程序。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工作、走村入户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852.88元,减少1,939,414.37元,下降79.64%,主要原因为今年主要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报账审批制度,导致各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等各项支出)及公务接待人数和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正常运转,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资产总额132374488.91元,其中,流动资产123879216.23元,固定资产8350864.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4408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597137.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9452.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2022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92819055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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