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运输证、年审和等级评定超期未审验的公示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规范》等规定,道路运输证有效期为3年,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需每年审验、等级评定一次,超期证件属失效证件,现将超期未满3年未审验道路运输证、年审和等级评定超期货运车辆信息予以公示,请尽快到大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平大队办理相关手续;对超期3年以上未审验道路运输证的予以公示注销,如需继续经营或申请注销的,请于2024年7月31日前到大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平大队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营运资格。
永平县交通运输局 大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永平大队
2024年7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