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 / 管理服务 / 不动产登记
  • 索引号: 15248930Q/2024-00049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永平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1711300125000
  • 发文字号: 〔2024〕
  • 体裁: 公告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编号: 2024第10号)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5日
  • 来源: 永平县自然资源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因继承,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 20245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博南东路501号)   

联系方式:            0872-6525606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亩)

用途

备注

张霞

森林、林木

所有权/使用权

博南镇老街社区栗树地村民小组

0532928010601Q21DYMSY0002

15亩

张霞

森林、林木

所有权/使用权

博南镇老街社区栗树地村民小组

0532928010601Q21DYMSY0001

35亩

   公告单位:永平县自然资源局

                  永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