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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770H/2024-00044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707008675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其他

《永平县货车超载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4日
  • 来源: 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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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1日,永平县公安局、永平县交通运输局、永平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平大队、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大理支队永平大队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开展货车超载非法改装专项整治通告。现将通告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告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1·17”全省、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县交安委组织永平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等部门于21日、37日先后召开了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货车超载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对货车超载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整治措施,制定了《永平县货车超载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开展货车超载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部门联动和协同共治,强化货车检验、维修、使用等环节监管,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因货车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防止货车违法引发的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发布通告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发布本通告。

四、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总质量3.5吨以上的轻型自卸货车、轻型仓栅式货车和重型自卸货车在检验、维修、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货箱(厢)、加装钢板弹簧片、超限超载、蒙牌冲卡、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

(一)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二)货车蒙牌冲卡、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

(三)机动车检验机构为非法改装货车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行为;

(四)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改装货车的行为;

(五)未依法取得证照企业非法改装货车的行为;

(六)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非法改装货车的行为;

(七)非法改装货车违法上道路行驶的行为。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永平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原文件:永平县货车超载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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