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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9044A/2024-00010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永平县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1704675025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其他

永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寒假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8日
  • 来源: 永平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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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朋友们:

冬至阳生,岁回律转,我们即将迎来2024年的寒假。为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保障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寒假,永平县教育体育局向家长作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以孩子的兴趣爱好、成长规律和现实需求为出发点,寒假期间应鼓励孩子多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不要被一些网络平台的“提醒”“警告”所制造的教育焦虑影响,给孩子造成过重的学业负担。多一些陪伴,少一些培训。  

二、理性选择培训机构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注:我县已全面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寒假期间,家长和学生如确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请做到“三个查看”。一是查看办学资质,在机构培训场所内是否悬挂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资质证件。二是查看教师资质,从事校外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并按规定在培训场所公示栏进行公示。三是查看培训范围,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审批、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为了方便广大家长朋友,教育部开通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附后)查询具体的机构信息。

三、签订规范服务合同

家长朋友在支付培训费用前,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特别要关注涉及培训内容和费用的条款,要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时限、退费方式,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四、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20231015日起试行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下三种违法培训行为:一是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二是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三是有证校外培训机构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活动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还规定了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处罚一是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是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三是吊销许可证件请广大家长朋友监督、举报,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抵制毫无意义的“内卷”,从你我做起。

五、营造丰富多彩假期

请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校外培训相关政策,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加强亲子互动交流,把教育融入生活、劳动、文化,不去“无证无照”机构或其他违规机构参加培训。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附件: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最新下载地址高清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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