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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9143/2023-0013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1703121967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通知

永平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实施方案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1日
  • 来源: 永平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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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号)精神,结合《永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总体部署和年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规模

2023年,永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90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654万元(衔接资金6254万元,其他整合资金400万元)、省级资金2420万元(衔接资金2420万元),较中期调整方案9158万元减少84万元(省级衔接资金扣减84万元)。

二、项目安排

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任务,在中期调整方案规划项目基础上调整项目投资规模4个:一是永平县2023年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贴息项目调减资金100万元,二是永平县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核桃产业项目(二期)调减资金84万元,三是永平县2023年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调增资金50万元,四是永平县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调增资金50万元;全年共计安排实施项目58。(详见附表)

三、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博南镇曲硐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没有基本量化指标。

整改情况:按照项目建设任务,对该项目建设内容进一步细化,具体是:建设屠宰规模为牛、羊屠宰线各一条,牛0.8万头/年、羊2.8万只/年,主要购置牛羊屠宰场屠宰设备,完善室外场地工程、给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计划。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单位是统筹整合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项目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二)切实履行项目建设程序。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完成时限、绩效目标、利益连接机制等内容;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负责制、公告公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审计报账制等有关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做到程序合法、实施规范、阳光操作。

(三)认真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进行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包括项目资金计划公告、项目实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结果公告、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接受群众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建立健全资金帐,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高效,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严禁截留、挤占、套取、挪用项目资金。

附件:永平县2023年云南省涉农资金补充方案附件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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