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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770H/2023-00947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1697922862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其他

云南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永平分公司安全锤、灭火器等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用方法,以及安全疏散标识等应急处置信息公开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2日
  • 来源: 永平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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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急锤使用方法

1.当遇见紧急情况时,首先取出应急锤,然后直接锤击钢化玻璃的四角和边缘位置(“紧急逃生敲击点”“应急出口”等标识张贴处)。应注意钢化玻璃的中间部分是最牢固的,一开始不要敲击中间部位。

2.当玻璃出现开裂之后,就说明玻璃内部的应力分布已受到破坏,从而在瞬间就会产生很多“蜘蛛网”裂纹。这时候只需多锤击几次,便可将玻璃砸碎。

3.当玻璃脱落到一定程度的时,乘客就可以及时有序地跳出窗外,转移到相对安全的位置。

(二)灭火器使用方法

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拔去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粉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另一只手按下压把,干粉即可喷出灭火。(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当发现火苗时:

1.对准火焰根部加压喷射,不可过高;

2.距离火焰2至3米喷射;

3.站在火焰的上风向喷射(上风向2-3米处向火焰根部喷射)。

判别灭火器压力表是否正常,先看压力表指针当其指向绿区为压力正好合适;压力表指针指向黄区为压力过大;压力表指针指向红区说明压力不足(绿区好、黄区大、红区小)。

(三)安全顶窗应急使用方法

1.双向推开安全顶窗

2.拉去塑料防护罩

3.旋转手柄并推出

4.从出口脱离危险

(四)车门控制应急阀应急使用方法

1.打开保护盖

2.转动旋钮

3.手动开门

4.用后回位

(五)发生翻车事故时“应急逃生”处置方法和技巧

1.驾驶或乘坐车辆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它是保证安全的先决条件。在发生事故时,安全带能将乘客牢牢固定在座椅上,避免人员在车内翻滚受伤。

2.不要急于解开安全带。车辆在翻车后先不急于解开安全带,先要调整好身姿。因为客运车辆内部空间较为空旷,盲目解开安全带很容易造成二次摔伤。比较正确的做法是双手抓住座椅前方把手,确定身体固定后,一手解开安全带,慢慢把身子放下来。

3.采用应急安全锤破窗逃生。车门因变形或其他原因无法打开,应考虑从车窗逃生。如果车窗是封闭状态,应尽快敲碎玻璃。如果车窗侧面都配有逃生锤,在车窗玻璃四角的位置敲打。确定车外没有危险后再逃出车外,避免汽车停在危险地带,或被旁边疾驰的车辆撞伤。

4.从应急逃生窗逃生脱险。客运大巴车车顶会配置有紧急逃生天窗出口,只是很多时候人们容易把它错认为是通风口。逃生窗上面有按钮,旋转之后把车窗整个往外推,如果无法够及逃生窗,车内人员应给予帮助,先将一人托举出去,再通过上下接力,将被困人员救出车厢。

5.驾驶或乘坐车辆遇到紧急情况需要马上撤离,最重要的一点是保持冷静,大客车基本都采用封闭式玻璃,以下三种方法可以帮组乘客逃生:一是安全锤;二是前后车门;三是车顶上的紧急逃生天窗。

在遭遇险情时,多少会有些慌乱,但只要保持镇定按照上述方法操作,可以最大限度确保安全。

(六)驾驶人应急处置操作

1.减速停车。发生突发情况时,驾驶员要控制好方向盘,使车辆直线行驶,将车辆停至安全停车区域,尽量避开人群集中区域。车辆停稳后,迅速关闭点火开关,拉紧驻车制动,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或视线不良天气条件下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2.警示。驾驶员应穿好反光背心,一般道路上,在故障车辆来车方向同车道50米至100米处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上,在故障车辆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夜间摆放危险警告标志的距离还应适当增加。在转弯路段,可视情在车辆前、后方均摆放危险警告标志。

3.逃生。驾驶员第一时间开启车门,组织乘客有序下车,尽快撤离危险区域。遇车门无法打开时,指导乘客通过应急门、应急窗、安全顶窗或使用应急锤等尖锐器械击破车辆侧窗进行逃生。告知乘客切勿留恋财物。火灾逃生时,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驾驶人员不应先于乘客撤离现场。

4.疏散。及时将逃离事故车辆的乘客疏散到车后100米以外的右边路侧或护栏外侧的安全区域,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根据危险货物的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不同危险特性及起火泄漏情况,设置初始隔离区,采取降温、灭火等处置措施,并做好周围车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往上风口方向疏散。

5.报警。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高速公路拨打12122),上报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车辆号牌、人员伤亡和损失等情况。若车辆着火燃烧,同步拨打119火警电话。若出现人员伤亡,同步拨打120急救电话。交通警察、消防队员、综合交通执法人员、医生等到达现场后,现场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6.救助。按照“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根据人员伤情及施救者医学掌握程度进行科学有效施救,切忌随意移动、拉拽、摇晃伤员,不能施救时应耐心等待医生救护。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时,应采取正确的搬运方法,及时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对于急需救治的伤员,及时求助过往车辆送至最近医院。

7.现场保护。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可使用相机或手机,从车辆前方、侧面和后方对事故相关车辆的位置、受损部位及受损程度等事故现场情况做好拍摄记录。因抢救伤员而变动现场的,应标记伤员的原始位置。遇不良天气条件可能会对事故现场重要痕迹、物证造成破坏的,采用塑料布、席子等对现场血迹、制动印痕、散落物等进行遮盖。

8.报告。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属公司及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告,上报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和事故经过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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