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10日至4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5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规定整改时限,狠抓整改任务落实。
二、巡察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8月11日,县委巡察反馈的5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38个,基本完成整改12个,未完成整改1个,制定整改措施100条,建立完善6项制度。
(一)学习领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深不透,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第一议题”。三是目前我局“第一议题”形成了常态化。
(2)针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健全完善了《永平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学习制度》。三是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
(3)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走过场”的问题。一是制定了《中共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下发实施。二是扎实开展了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履行自然资源资产‘两统一’职责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对22个矿山开展了联勘联审。二是加强对重点矿山夜间和节假日前的巡查。
(2)针对“违法占地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一是形成问题台账清单。二是召开了全县耕地保护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交办了工作任务清单。
(3)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费缴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永平县卓潘河水库建设项目已一次性缴清土地复垦费,土地已复垦并通过验收。二是云南省永平矿业水泄铜钴矿小团山矿段土地复垦费已缴存至第3期。三是永平县羊街煤炭有限公司土地复垦费已缴存至第2期。四是永平敦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复垦费已缴存至第1期。五是建立了矿山企业土地复垦费缴存台账。
(4)针对“临时用地监管缺位”的问题。一是向复垦义务人下发了《限期完成土地复垦通知书》,召开了专题会议,复垦义务人已进行了书面承诺。二是大坡岭隧道出口2号弃渣场已完成验收,并移交博南镇管理使用。三是杉阳隧道进口2号弃渣场已被工业园区综合利用。
3.关于“履行单位职能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闲置国有建设用地供而未用矛盾突出,利用率不高”的问题。一是对批而未供土地制定了“一地一策”方案,截至目前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38.01%。二是采取约谈当事人、下发限期开工通知书等方式消除土地闲置状态,截至目前闲置土地处置率33.33%。
(2)针对“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台账。二是岔河水库淹没区51.5亩已完成进出平衡。三是积极督促业主筹措报批经费。
(3)针对“指导督促县乡建设用地审批工作主动性不足”的问题。一是及时掌握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情况,全县七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已全部纳入永平县国土空间规划。二是对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下发催办函。
(4)针对“督促主责部门对违法用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向乡镇和部门交办任务清单。二是建立2019年以来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台账。三是下发《关于对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5)针对“应急值班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二是严格按照《永平县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进行值班。三是做好督促检查记录。
(6)针对“村庄规划工作进度缓慢”的问题。一是2021年完成了27个村审批;2022年完成了11个村审批;2023年完成了23个村联合审查。二是与乡村振兴局申报对接了财政衔接资金。
(7)针对“完工项目后续跟踪问效不及时”的问题。一是报请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我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进行验收。二是完善部分项目竣工资料。
(8)针对“执法没收资源处置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向相关部门发函征求罚没物品处置意见。二是对没收资产按程序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后进行公开拍卖。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对没收资产进行了现场认定。
4.关于“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直接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的问题。待土地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中介超市,具备抽取条件后严格按照规定选取。
(2)针对“项目招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项目招标管理政策法规知识,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招标流程
(3)针对“土地执法监管不严”的问题。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
(4)针对“规范执法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开展了执法培训。二是全面梳理完善案件卷宗等存在的逻辑错误,全面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
(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召开了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三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扎实开展好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务晋升晋级或者评先评优的依据。
(2)针对“廉政提醒谈话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二是在局属各股室粘贴了《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五不准”“五严禁”》,进一步提醒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
(3)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在每期党组会议召开前均安排专人提前邀请纪检组参会,纪检组请假均作说明。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接受纪检组、纪检室的监督,主动亮家底、说真话,在财务、项目工程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主动咨询汇报。
(4)针对“制度建设有差距”的问题。修改完善了《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5)针对“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开展了执法培训。二是对部分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轮岗。
2.关于“文风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清查了各类党务、政务工作材料,严格核对文字材料,杜绝再次出现此类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大公文办理的审核力度,落实层层把关制度。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对办文程序、行文规范等开展了学习。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三公经费超预算”的问题。一是加强“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二是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
(2)针对“办公用品采购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二是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3)针对“超范围列支工会经费”的问题。一是清退了超范围列支工会经费。二是对工会相关政策进行了学习。
(4)针对“借支工会活动备用金归还不及时”的问题。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会管理制度》。
(5)针对“白条列支经费”的问题。一是联系相关收款人补开了发票。二是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6)针对“报账要素不齐”的问题。一是补充完整凭证报账要素。二是对财经纪律等相关财务知识进行了学习。三是对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补助”的问题。一是清退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补助资金。二是学习财经纪律等相关财务知识。三是对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2)针对“同城接待”的问题。一是清退违规报销同城接待餐费。二是对财经纪律等相关财务知识进行了学习。三是对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3)针对“多次报销接待住宿费”的问题。一是清退违规报销住宿费资金。二是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三)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自身建设有差距方面
1.关于“制度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激励评价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事业单位职称评聘晋级管理的通知》文件。二是向人社部门重新申报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2)针对“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支部换届程序。二是支部下发了《支委委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3)针对“未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的问题。一是按规定及时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课,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制定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计划》。三是定期开展督促检查,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活环境。
(4)针对“‘三双’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明确“三双”工作的负责人。二是全体党员都按时按质完成“三双”工作。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未通报上一年度整改情况”的问题。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及年度中央省州县关于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并按方案开展工作。
(2)针对“组织生活会批评意见不严不实”的问题。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
(3)针对“谈心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扎实开展谈心谈话。
(四)政治站位不高,上轮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关于“上轮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及时清退违规报销餐费。二是对不符合报销的餐费进行了清退。三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严格经费审批程序。
2.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塘养鱼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违法建房情况进行了核查,下发了整改通知。二是对挖塘养鱼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目前部分地块已经恢复耕种。
3.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全面梳理账务,确定往来账款单位及金额。二是对账务进行调整。三是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
(五)立行立改“水稻种植补助资金兑补不及时”的问题
博南镇和龙街镇已将水稻种植补助分别兑补到东庄村和羊街村种植户。
三、建立长效机制和持续推进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坚持做好廉政建设。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上下功夫,在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上下功夫,在严格管理监督上下功夫,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6525326;联系地址:永平县博南镇龙兴路51号;电子邮箱:ypxgtzyj@163.com。
中共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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