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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B0T02838K/2023-0001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1693336121000
  • 发文字号: 永发改答 〔2023〕 6
  • 体裁: 通知

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5日
  • 来源: 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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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旺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第三方机构监督管理的建议》(第63号),已交由县发展改革局办理,结合建议内容和实际情况,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审批监管情况。在项目审批,县发展改革局严格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初步设计》等要求执行,并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相关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监管,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做好对第三方监督管理,根据省、州要求及你的建议我局也及时制定了《永平县“清廉永平”建设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实施方案》主要是“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坚持前移反腐关口,深化源头治理,深入研判大发展大建设时期的腐败风险点,深刻汲取教训,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通过加强对项目审批监管,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防止插手干预工程等腐败问题的发生。主要管措施一是认真排查在建项目,开展分类整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职能职责对在建项目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推动问题整改。特别是依法合规推进省级2017年(含)以来未完成整改的审批类问题项目事项涉及永平县相关问题的整改(待省州级明确后另行下发)。各成员单位按月提交工作推进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项目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汇总并作为全县重点督查项目进行重点督办,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整改。二是综合运用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发挥平台功能,推进全县投资项目动态管理、精准调度和全周期管理加强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切实防止裁量权滥用明确各环节监督管理的目标和责任,理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关系,防止职能交叉,监管缺位,实现全过程监督。三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制度。依托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将处置结果纳入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四是严厉查处涉及项目建设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项目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操作、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行为,对审批把关不严、行业监督不力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完整闭环,有效防治项目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发生。

二、招标投标情况。县发展改革局招标投标有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职责,在工程建设招标活动中,协调和指导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招投标的投诉和举报,具体实施单位(永平县城乡建设局招标管理办公室)实施。招标投标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益,预防惩治腐败具有重要意义。我局一直以来严格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印发云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严格开展招标投标活动代理业务及相关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规范、监督、管理。按上级相关要求,积极与住建、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职责,进一步严格执行招投标条例、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内选择电子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组建评标委员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违法限定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不得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我县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升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

三、中介超市情况。关于进入中介超市采购我局严格按照云政办发〔2016]9文件执行,凡属使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财政性或国有资金购买的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均需进入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相关职能:一是规范管理。通过全省中介超市中介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库,规范管理并公开中介服务机构的名称、法人、资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承诺时限、操作流程、诚信等级、地址、电话等信息内容。二是交易服务。通过网上系统发布采购公告,入驻机构按照网上报名、公开竞价、公开选取等程序竞争获取服务资格,由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公示结果,实现“一站式”交易服务。三是监督评价。通过中介超市实体平台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线上线下公开选取购买中介服务,全程跟踪监督并记录履约情况和服务质量等管理信息,客观作出信用等级评价。四是一单管理、规范服务,由省级统一梳理涵盖省、州、县三级投资审批对应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确保与投资审批事项同步更新调整,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为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提供公平公正、降本提速、优质服务搭建了重要平台,优化了我县投资环境、助推经济跨越发展,日益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建议答复

县发展改革局结合建议内容和实际情况,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积极与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进一步严格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一是严格做好县项目监督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对本行业内在建项目的审批事项管控。二是加强对我县执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将招标代理行为作为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点内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对参与围标串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按照规定纳入信用记录。三是严格开展招标投标活动代理业务及相关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规范、监督、管理。加强招标代理行业自律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完善招标代理服务标准规范,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和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为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参考,推动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四是加强中介超市管理,促进中介机构管理实现规范公正,《办法》规定依托网上“中介超市”,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专业、服务范围管理。中介机构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中介超市”会根据中介机构的资质自动匹配电子证照并在网上统一公布。中介机构能否参与公开选取,均由“中介超市”根据资质自动筛选后确定报名资质,减少人为干预,将中介机构从业活动约束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杜绝部分中介扰乱市场秩序,对失信的中介机构纳入“黑名单”管理。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望您继续发挥县人大代表的作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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