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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9132Q/2022-00006
  •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1689316168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其他

永平县司法局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4日
  • 来源: 永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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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三)审核修改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组织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负责县政府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审查;负责省州相关部门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规、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县依法行政总体规划,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争议,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及行政应诉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全县重大决策听证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马世能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绍武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义军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毛平才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莽绍杨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

吴德伟  县司法局副局长

三、内设股室、派出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

办公室政工科法制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股、博南司法所、杉阳司法所、龙街司法所、龙门司法所、北斗司法所、厂街司法所、水泄司法所、云南省永平县公证处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博南镇荷花小区200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600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6520154

负责人:马世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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