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大理州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阿维菌素、毒死蜱、氟虫腈、甲胺磷、克百威、灭多威、灭蝇胺、氧乐果、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1、段春平销售的豇豆,甲胺磷超标、乙酰甲胺磷超标。
对段春平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商贩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商贩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永平县不合格农产品第06期1批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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