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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770H/2022-00725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68726872000
  •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 〔2022〕 60号
  • 体裁: 通知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平县加强新时代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8日
  • 来源: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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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平县加强新时代红十字会

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永平县加强新时代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18

(此件公开发布)


永平县加强新时代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带群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加强新时代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加强新时代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255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红十字会改革,健全红十字基层组织,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更好地服务群众、助力乡村振兴和加强社会治理,推动新时代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切实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夯实基层基础,创新运行机制,壮大会员和志愿者队伍,聚焦“三救三献”主责主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动员更多人道力量切实改善最易受损群体境况,努力建设更具凝聚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的红十字组织,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永平贡献红十字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建会,创新驱动原则。在基层红十字组织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党对红十字事业的全面领导,教育、引导红十字系统全体会员、志愿者和工作者思想上、行动上向党中央看齐,自觉服从、服务于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驱动永平红十字事业创新发展。

(二)坚持依法治会,制度先行原则。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为根本准则和根本遵循,依法依规抓实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筑牢依法治会思想基础,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全县红十字事业发展迈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坚持以民为本,服务群众原则。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中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落实群众需求,补齐问题短板,增强人道资源动员能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基层红十字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四)坚持因地制宜,求真务实原则。坚持把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需求、问题短板弱项紧密结合,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补齐短板、务求实效,不好高骛远、贪大求洋,确保达到贯彻落实政策法规到位、服务群众措施有力、成色效果群众满意的目标。

(五)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原则。坚持红十字基层组织紧紧围绕“三救”(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和“三献”(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主责主业,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类别,突出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分类制定措施,分步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推动有力、责任到位、成效明显。

三、目标任务

(一)基层组织覆盖面不断拓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是红十字会在基层履行法定职责、开展红十字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承担着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能,是中国特色红十字会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过程中要不断拓展工作覆盖面,以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红十字会特色活动“五有”为标准,调动积极因素、整合社会资源,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覆盖面不断拓展、体系机制不断健全、队伍力量不断壮大,工作下沉、重心下移、固本强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红十字人道工作,架好党和政府与困难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1.20236月底前,全县各乡镇红十字会建会率达100%

2.逐步在有条件的村委会(社区)建立基层红十字会,不具备建立基层红十字会条件的村委会(社区),可按地域相近原则,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归属所在乡镇红十字会管理。

3.根据实际情况在县级中学和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红十字会,至2025年建会率达50%以上。鼓励有积极性的其他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二)基层组织阵地活力不断增强各乡镇红十字会成立以后,要紧紧围绕“五有”标准,加强对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章程、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和红十字事业发展史、国际国内红十字会运动、“三救三献”主责业务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宣传,努力打造一项红十字特色品牌,挖掘开创一个具有红十字特色的服务阵地,不断提升红十字会的影响力。

(三)基层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坚持红十字系统干部队伍人心向党、工作为民的政治属性,结合各乡镇、单位、村组、行业等实际,积极发展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按照行业分工、岗位特点、工作性质等分别组建专()职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做到门类齐全、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比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红十字应急队伍、抗震救灾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抗洪抢险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护林防火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等,力争2024年底把全县红十字系统建设成为理想信念坚定、联系群众密切、作风扎实过硬、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工作成效明显的红十字组织,增强红十字系统会员、志愿者和工作者从事红十字事业的成就感和荣誉感。

四、主要内容

(一)组织体系建设

1.乡镇建立基层红十字会。乡镇成立红十字会一般按照成立筹备领导小组、请示乡镇党委(人事安排)、乡()党委批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报县级红十字会备案登记等程序进行,乡镇红十字会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应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和一名监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一名分管或联系红十字会工作的乡镇领导兼任会长,副会长由乡镇自定,秘书长由负责红十字工作人员担任,监事由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担任。可由党政办、组织、宣传、共青团、妇联、工会、残联、财政、卫生院、中心校等单位负责人及属地企业家和爱心人士等担任理事,各乡镇建立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名称统一为“乡镇名称+红十字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换届大会),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

2.村委会(社区)成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有条件的村委会(社区)成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应经同级村党总支部批准,名称统一为“村委会(社区)名称+红十字会”,在村党总支部的领导下、县、乡(镇)红十字会指导下开展工作。村委会(社区)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由村委会(社区)一名领导兼任会长,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红十字日常工作。把村民小组长、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等纳入成员。不具备条件的村委会(社区)可按地域相近原则,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归属所在乡镇红十字会。简化村委会(社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领导架构,可以只设会长、秘书长、监事。每五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换届大会),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

3.教育体育系统建立基层红十字会。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全县学校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切实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确定一名领导具体分管红十字会工作,并有具体股室负责,1名兼职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形成县教育体育局与县红十字会工作联动机制。各学校成立红十字会,应经同级党总支部批准,报县红十字会备案。学校建立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名称统一为“单位(学校)名称+红十字会”,由党总支副书记或副校长兼任会长,副会长人选由学校自定,秘书长由具体负责红十字会工作的人员担任。理事会可由校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校医室医务人员、老师及学生会员代表等组成。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人数不少于5人,每五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换届大会),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学校红十字会要为青少年全面发展搭建德育教育平台,重点开展健康安全教育、志愿服务、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骨干培训、主题夏令营等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红十字事业。

4.医疗卫生系统建立基层红十字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确定一名领导具体分管红十字会工作,并有具体股室负责,1名兼职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形成县卫生健康局与红十字会工作联动机制。各医疗机构成立红十字会,应经同级党总支部批准,报县红十字会备案。在县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红十字会,名称统一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名称+红十字会”,由一名副院长兼任会长,副会长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秘书长由具体负责红十字会工作的人员担任,与“三救三献”业务、人道资源动员等工作相关的科室负责人为理事。理事会人数不少于5名,每五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换届大会),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

5.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应经同级党委(党组)批准,报县红十字会备案。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红十字会,名称统一为“单位名称+红十字会”。以单位分管领导为会长,副会长人选由单位自定,明确1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本单位红十字会工作,同时兼任秘书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红十字会理事会人数不少于5名,每五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换届大会),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

(二)工作职责

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要在同级党委(党组)、党总支部领导下,由县红十字会具体负责业务指导,依法履行如下职责:一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二是发展会员和志愿者,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三是广泛动员人道资源,开展人道主义救助活动,走访慰问本辖区及单位、行业易受损群体;四是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健康知识;五是积极参与和动员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等;六是监督管理本级红十字项目,以及开展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七是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制度建设

1.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云南省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建立健全会员发展管理、会费收缴使用和志愿者招募培训、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按照“四有”(工作有计划、有总结,会员、志愿者有登记,临时困难群众有档案,各项活动开展有记录)、“三上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上墙)、“两公开”(公开会费收缴情况、公开社会救助情况)的标准推进各项工作。

2.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可以经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授权,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人道资源动员,协助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和接受社会捐赠等工作,筹集款物可用于当地或本单位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的公益活动或项目。

3.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要建立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制度,会员代表大会一般五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总结工作、制定计划、调整班子、表扬先进、公开财务等。理事会主要任务是通报重要事项、研究重要活动、人道救助、资金使用方案,讨论决定其他事项等。

(四)队伍建设。要把发展会员作为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前提和基础,作为各级红十字会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借助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项目实施等契机,传播红十字精神,引导动员参与者加入红十字会。要在单位干部职工、爱心捐赠者、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人体器官和遗体(组织)捐献者家属等群体中积极发展会员。要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注册为红十字志愿者,提高公众参与红十字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建立各类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有序、集中进行应对,不断增强红十字系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聘请熟悉救护培训知识、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医护工作者、红十字志愿者作为培训教师,积极参加上级红十字会组织的师资培训,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培训水平。

(五)阵地和平台建设。要积极探索“嵌入式”红十字会阵地建设,把红十字工作推进融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与当地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实现共融、共建、共享,为红十字会会员、志愿者开展活动提供阵地和平台。要抓好红十字特色平台建设,畅通服务机制,及时发布红十字活动信息、红十字人道公益项目建设信息、易受损群体需求信息等,引导红十字会会员认领、参与,增强会员归属感。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厘清责任目标,凝聚各方力量,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按时限要求完成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任务。

(二)细化业务指导。县红十字会要结合自身职能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书,制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确保全县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计划科学、执行到位、完成圆满。要指导各红十字基层组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会员和志愿者管理,实施信息公开,切实维护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公信力;指导基层组织强化服务功能,围绕红十字会核心业务,积极搭建公益平台和载体,结合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纪念日广泛开展各类活动;指导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规范活动要求,开展举行各种活动、会议,按规定使用红十字会会徽、会旗和标志,增强会员和志愿者的荣誉感,以及广大群众对红十字会组织的知晓率、认同感。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帮助落实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办公活动场所、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及基本的经费保障。县红十字会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县财政局要将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多措并举帮助红十字基层组织解决实际困难,授权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开展募捐和接受社会捐赠等工作。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相关单位要做好红十字运动相关知识的学习、讲解和宣传推介,特别是要做好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中典型事例的宣传,不断扩大红十字工作影响面、增强凝聚力,让社会广大公众认识了解红十字会、关心关注红十字会、积极参与红十字会,为我县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严格督促检查。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相关单位要按照全县整体工作安排和时间进度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县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与上级协调一致、有序开展、同步推进。县红十字会要加强与各乡镇、县级各单位沟通对接,每两月定期统计一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促,确保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永平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成立程序  

2.关于申请备案XX(单位名称)红十字会的请示

3.永平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备案登记表

4.中国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5.中国红十字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附件1

永平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立程序

1.研究同意成立。与上级红十字会沟通,经同级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成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2.筹备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成立理事会并按时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由会长提名选举产生秘书长。理事会任期为五年(学校可三年),期间可根据单位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期满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

3.报告会议结果并备案。会员(代表)大会成功召开后,向同级红十字会书面报告会议选举结果,并提出备案申请,提交备案登记表,上级红十字会对材料审核后进行备案。

4.县红十字会备案申请审核后,30个工作日内举行授牌成立仪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规定,制作好红十字基层组织的牌匾,红十字为申请成立红十字基层组织的单位授牌。

附件2

关于申请备案XX(单位名称)红十字会的请示

XXX红十字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为推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经XX(单位名称)党委(党组)织研究同意,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正式申请成立XX(单位名称)红十字会,特申请备案。

(单位盖章)

               

附件3

永平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备案登记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

职务

单位人数

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名称

该组织办公室联系电话

基层红十字会会长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负责红十字会工作联系人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单位地址

电子邮箱

备案

申请

我单位申请加入中国红十字会,自愿成为中国红十字会的一员,我们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认真履行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职责。

申请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单位意见

(盖章)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待备案单位审核后,本单位存档一份,申请备案单位留存一份。

附件4

中国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

单位人数

联系人

常驻地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会员

申请

我单位自愿加入中国红十字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按规定缴纳会费,积极参加红十字会活动,维护红十字会合法权益,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发展红十字事业做贡献。

            申请单位(盖章):

                                   

审批

意见

(盖章)

                               

附件5

中国红十字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照片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会员

申请

我自愿加入中国红十字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参加红十字会活动,维护红十字会合法权益,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发展红十字事业做贡献。

申请人签名:

                                 

批准

单位

意见

(盖章)

                                  



政策解读:平县加强新时代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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