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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770H/2022-00542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1663090436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通告

永平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出租房屋清理暨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通告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6日
  • 来源: 永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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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各行业场所经营者(业主):

按照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工作部署,为全面摸清全县出租房屋情况,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安排,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出租房屋清理暨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出租房屋清理暨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黄赌毒”案件高发、易发案区域为重点,对全县“黄、赌、毒”问题进行精准大规模打击,对全县出租房、宾馆酒店、歌舞娱乐、游戏游艺、桑拿洗浴、足疗按摩等行业场所开展清查整治,打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行业场所,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和漏洞,进一步督促经营业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净化社会风气和治安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维护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

永平县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出租房、宾馆酒店、歌舞娱乐、游戏游艺、桑拿洗浴、足疗按摩以及采耳养生等行业场所。

三、出租房等行业场所应当履行的治安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

(一)出租房:一是严格执行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居住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居住房屋出租人应当自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辖区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办理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二是出租的房屋必须符合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房屋出租人应当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督促、配合居住使用人按照国家和本地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居住登记,负责出租房屋及其提供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告知承租人安全使用事项,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三是严格执行申报义务人申报信息制度,流动人口居所为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申报义务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搬离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出租房屋APP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四是出租房房主(业主)一经发现出租房内存在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若应报未报,甚至是包庇纵容、隐瞒袒护的,公安机关的在查处相关案件重点打击组织者、经营者的同时,要坚决倒查经营业主、房东的主体责任。

(二)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外商投资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娱乐场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批准文件、许可证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凡一年内因同一问题被公安机关处以二次以上处罚的要联合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联合对其实施惩戒,实行“一次性死亡”,坚决依法取缔。

(三)游戏游艺: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批准文件、许可证后方可营业,经营者或业主必须履行治安管理主体责任,严禁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构成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宾馆旅店以及可供留宿的营业性康体服务场所:旅店宾馆需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批准文件,并取得县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云南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方可营业。营业性康体服务场所未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不得经营接待住宿服务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县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云南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方可经营。宾馆旅店以及可供留宿的营业性康体服务场所均纳入特种行业管理,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安装使用“云南省旅馆业治安信息智能管理系统”,确保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登记,落实未成年入住“五必须”制度。对2次(含2次)以上发现不按规定实名登记住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八十六条第二款进行处罚并吊销由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五)桑拿洗浴、足疗按摩、采耳养生: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批准文件、许可证后方可营业,经营者或业主必须履行治安管理主体责任,违法违规经营接待住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以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进行处罚并依法取缔。

开展出租房屋清理暨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予以保密,经查证属实的依据有关标准给予奖励;经营者或业主知情不报或包庇纵容的将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110,0872-6523110

永平县公安局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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