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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72571777/2022-00009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64302500000
  • 发文字号: 永政发 〔2022〕 21
  • 体裁: 通知

永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 来源: 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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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部门:

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大政办发 202242号)要求进一步明晰全县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永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严格落实永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联动做好有关事项清单调整。建立健全清单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要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等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二是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部门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审改牵头机构提出调整申请,按程序报审后进行动态调整不得违规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基本要素内容。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调整。

二、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

一是更新优化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根据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逐项明确实施要素,依照全省统一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依法依规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推动审批服务业务全流程模块化改造,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二是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清理整治工作力度,防止扩大审批范围、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等行为。对实施变相行政许可违法设定或者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的,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予以纠正三是统一规范线上线下事项管理。清单公布实施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1个月内将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纳入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制定公布后,审改牵头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将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于2022年底前汇集至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并在有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更新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内容一致。清单和实施规范作出调整的,应在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上传至行政许可管理系统。

三、依法依规守牢监管底线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根据清单内事项的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其中,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实施全覆盖、全过程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要利用好“互联网+监管”平台,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对清单内要逐项明确监管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对列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杜绝监管盲区。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确定监管主体。对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有关部门之间就监管主体存在争议的,报人民政府决定。对清单内的许可事项,主管部门要会同监管主体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对取消或许可改为备案事项,主管部门要逐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防止监管缺位。对用不好授权、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问责,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配齐配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量,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做好工作衔接。县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科学制定实施规范,推动构建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二是强化监督问效。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实施变相许可、落实清单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的,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附件:永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永平县人民政府

                     2022928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永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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