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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48818r/2022-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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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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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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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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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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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
风险提示函
- 永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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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 来源:
永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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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州2022年度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无证无照查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防范民间小额贷款公司违法开展经营活动风险,现向永平县域内各企业法人、组织和广大群众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截至目前,永平县域内三家小额贷款公司(永平汇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永平县永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永平县惠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被终止或取消经营资格。
二、永平县目前未批准任何县域外小额贷款公司在县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通过发展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开展经营活动。
三、按照国家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和许可,任何法人或组织不得为县域内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提供咨询服务;不得办理县域内各项小额贷款、等服务。
四、各企业法人、组织和广大群众要树立正确投资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行为。
永平县财政局(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