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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930Q/2022-00066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永平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1658970180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意见

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2号建议的答复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8日
  • 来源: 永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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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明代表:

你在县十届人民代表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美丽县城”建设中银江社区合理划拨居民议事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

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建议一是建议在银江河以东、永兴路以西已征收的预留用地划拨两亩用于建设新光六组议事点。二是建议在龙阳路以西、东山河以南已征收的预留用地给予划拨两亩左右用于建设新光七组和新光九组议事点。根据您的建议,我局认真研究了相关政策、法规,现答复如下:

一、拟申请划拨的用地单位以及用地性质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但两个地块均为只征收未报批的农用地,只有从农用地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的地块才可依法按照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划拨给相应的使用权人。

二、两个地块在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中地类为稳定耕地,2022年在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中已划入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待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启用后,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报批费用后初步具备报批条件。

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今后会加强政策指导、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及时了解用地需求,积极主动服务,加强用地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指导同时在具备报批条件的时候,业主单位应履行用地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办理应由业主办理的相关手续,准备相关要件资料。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希望您以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督促我们不断完善工作。


永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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