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2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3月2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实行整改“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在整改过程中,主要领导注重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截至目前,县委巡察反馈的3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贯彻落实社区矫正职能职责不到位”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开拓创新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学习的自觉性不高、主动性不强”问题。制定了学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开设了“法治课堂”,邀请法律顾问每月到司法局讲授法律实务知识;在集中学习过程中,采取股室轮流领学,汇报学习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借助学习强国、法宣在线、云岭先锋、干部在线、培训等方式学习相关知识。
二是针对“学用结合方面存在差距”问题。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班;建立了干警联系指导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制度;不定期抽查职工个人学习记录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学出实效,做到学用结合。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不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主体责任压实不够”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党组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局党组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分析研判制度,按规定向县委和县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针对“工作安排和自检自查流于形式”问题。加强安排部署,压实意识形态工作,层层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3.关于“社区矫正人员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矫正人员管理存在请销假手续不全的情况”问题。分管领导分别与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对各司法所开展督促检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管理制度,强化档案卷宗规范管理。
二是针对“有脱管、漏管情况”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四必须一严格”管理制度,严防脱管漏管现象;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衔接;采用配带电子手环和云视讯平台远程视频监管方式,强化日常监管;下沉各基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堵塞漏洞。
(二)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财务制度管理不规范,担当尽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有差距”方面。
1.关于“上轮巡察反馈的‘部分干部职工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安于现状’‘到基层调研指导不够’等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部分干部职工坐等思想严重,干事创业精神不足”问题。组织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班,加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结合县委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效率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对干部职工进行年度廉政提醒谈话;严格执行平时考核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
二是针对“对乡镇司法所的调研、指导力度不够”问题。
调整完善局领导班子挂钩司法所责任制度;加大督察检查的力度,班子成员分别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到各司法所开展调研和督促指导,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2.关于“财务制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做账要素不齐”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财务知识培训和警示教育;加强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形成监督长效机制,对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二是针对“工会活动报销单据不全”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收支,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对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是针对“走访辖区服刑人员报销跨地州用餐费用”问题。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差旅费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对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在系统内进行通报警示,并清退违规报销费用;形成监督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四是针对“将非会议期间产生的餐费纳入会议报销”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会议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会议报销制度;对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清退违规报销费用;对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五是针对“违规报销车辆燃油费、高速公路通行费”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对反馈的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当事人提交情况说明,属于违规报销的,对违规报销费用进行清退。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由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财经制度,严格落实“四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资金使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
二是针对“超范围报销途中伙食补助”问题。严格落实差旅报销管理规定,并对反馈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清退违规报销费用。
三是针对“报销单据清单中出现酒水”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对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学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清退违规报销费用。
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存在无菜单明细、支出摘要报销大额餐费”问题。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司法局内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把关,财务要素齐全方能报销费用,对当事人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并做出情况说明。
二是针对“违规同城接待”问题。对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健全追责问责制度,加大监督惩处力度。
三是针对“违规安排会议用餐”问题。对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报销情况进行警示通报,涉及人员对违规报销费用进行清退。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职工管理过程中班子带头示范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压实不够,工作开展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党建工作痕迹材料部分缺失”问题。建立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责任机制;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专人负责党支部的日常业务工作,形成党支部书记主抓、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党建工作格局;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二是针对“组织生活会未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
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图》等相关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制度;由局领导班子带头,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召开的程序进行,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确实抓好整改落实。
2.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压实不够,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问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组织干部职工填写廉政风险防控表,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二是针对“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增强对廉政提醒谈话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细化廉政提醒谈话内容,严格执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配合派驻纪检组认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司法所廉政提醒谈话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重新进行谈话。
三是针对“存在应付检查考核的情况”问题。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责任制分解,责任督促,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关键环节的落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并认真做好党建工作痕迹资料收集、归档。
3.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活动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学习教育活动不深入、不扎实”问题。局党组将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推动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学习教育活动业务工作,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痕迹档案分类、整理、归档和保管。
二是针对“专题组织生活会痕迹材料管理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程序开好组织生活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做好会议记录、档案材料的管理,并对组织生活会业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推进档案规范化。
4.关于“班子担当作为不够,干部职工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班子带头以身作则不够,存在怕得罪人的好人思想”问题。局班子进一步加强学习,压实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内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用制度管人,并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带头落实工作,建立健全了司法局班子成员挂包班制度,重点难点的工作由班子成员负责挂包。
二是针对“工作存在推诿扯皮现象”问题。结合县委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的安排部署,切实开展好我局“学做”活动,积极推动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修改完善了《永平县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平时考核制度;开展作风整治,对机关少数党员干部“庸懒散慢玩浮”等不良现象开展深入整治。
(四)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执行议事规则不严谨”方面。
1.关于“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17年4月至2021年12月,县司法局主要领导(法人)已更换两任,但直到2021年11月,财务印章仍使用原法人印鉴”问题。对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现已经把财务用章更改为现任的法人。
2.关于“执行‘四重一大’议事规则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17年8月7日局班子会中,未记录具体参加班子会议的人员;在研究龙街司法所的修缮问题时,由分管领导提交议题后,没有经过参会人员充分讨论研究便直接通过”问题。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压实“一把手”职责,认真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好“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如实做好会议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三、下步工作打算
当前巡察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但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局党组将以此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服务宗旨,坚持勤政廉政,严格履行各项职责,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以实际行动推动全县和谐、平安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2-6520154;邮政信箱:永平县博南镇荷花小区200号;电子邮箱:sfj6522386@126.com。
中共永平县司法局党组
2022年7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