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及《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县人民政府决定聘任郭文显等9位同志为第三任县政府法律顾问。
一、法律顾问
郭文显、何晓微、王文利、李雪松、李庆、何黎明、王晖华、刘艳婕、宋婧。
二、相关要求
第三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为3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工作考核按照《中共永平县委办公室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平县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的通知》(永办通〔2020〕32号)和《永平县司法局关于印发<永平县外聘法律顾问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永司发〔2020〕5号)执行。由县司法局负责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永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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