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试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监管
  • 索引号: 46765270A/2022-00025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1653440901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通告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NCPDC53292822030034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5日
  • 来源: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股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2022年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NCPDC53292822030034不合格食品尖椒(辣椒)涉及我县1家食品销售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永平天天乐商贸有限公司博南分公司销售产品基本信息如下: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NCPDC53292822030034

样品名称

尖椒(辣椒)

生产日期

2021-03-07

型号规格

散装称重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永平天天乐商贸有限公司博南分公司

检验不合格项目

啶虫脒

检验机构

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2-03-28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2-03-30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03月30日,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验报告,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和询问。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的该批次尖椒(辣椒)共计10公斤,货值150元,已全部销售完。经排查,该企业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中杀虫剂使用不当造成的。

三、 核查处置情况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启动核查处置,对该企业销售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尖椒(辣椒)共计10公斤,货值150元,销售价每公斤17.8元,已全部销售完,销售货值178元,利润28元。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企业整改,并决定处置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8元;2、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