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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99XQ/2022-00055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1653590158000
  • 发文字号: 永农答 〔2022〕 20号
  • 体裁: 其他

永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7日
  • 来源: 永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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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华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施龙街镇定点生猪、肉牛屠宰项目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畜牧业健康发展、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提升人居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我县的畜牧业生产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肉食品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一、目前建设生猪屠宰场的相关要求及办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及《云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要求,对每个县(市、区)保留1-2家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现对于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生产布局必须达到年屠宰加工能力15万头以上标准化屠宰设计建设。达到标准可按以下进行流程进行办理。

1.有意向的企业来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政府是否符合建设用地规划,县级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专家联合对选址进行评价。

2.符合环保、防疫、规划等要求后,县级人民政府写申请给州市人政府,州市人民政府写征求建设***屠宰企业的函给省农业农村厅,厅根据职能职责研究后,回复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设的函。

3.州市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去验收最后建成的企业硬件设施等。

4.州市人民政府发屠宰证给建设企业后,州市农业农村局需要书面向省农业农村厅申请将该企业纳入全国畜禽屠宰管理系统管理,省农业农村厅报请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决定是否新增。一般生猪屠宰企业年设计屠宰量大于15万头的,农业农村部原则上会同意纳入系统管理。

5.生猪屠宰场与牛羊屠宰场是分开建设的不能混合建设,根据统计龙街镇牛羊屠宰量每年为1千头左右,牛羊屠宰场建设基础设施,设备、排污等建设投入资金约为1300万元左右,屠宰量太小,无人投资此项目。

二、目前龙街镇生猪年均屠宰量约1.8万头,与国家规定和设计屠宰量15万头差距较大,新建屠宰场需投入基础设施、排污、屠宰设备方面资金约为1千万元,龙街镇未建设污水处理厂,屠宰场要自行消纳自产污水困难大;目前全县正在开展集中屠宰、统一检疫、分散经营的模式,推进我县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希望你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宣传我县生猪屠宰检疫工作。

    再次感谢你对永平县畜牧业发展和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和支持畜牧业的发展和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批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建设永平畜牧业的美好明天。

                      永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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