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大理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孙继芬、施学明、蔡凌风、吴志德、杨金国五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姓 名 |
性别 |
事 故 时 间 |
事故原因简况 |
受伤情况 |
认定意见 |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孙继芬 |
女 |
2022.01.13 |
孙继芬在单位上班期间,到单位一楼拿材料上三楼,上楼梯时不慎摔倒,致左膝盖受伤。 |
诊断为:1、左膝部软组织挫伤,建议保守治疗,患肢避免负重。2、左膝关节有积液和肿胀、半月板有撕裂损伤。3、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损伤。 |
认定为工伤 |
永平建达配售电有限公司 |
施学明 |
男 |
2022.01.25 |
施学明在永平火车站货运综合楼地下室完成电缆安装善后工作后,离开施工现场从地下室楼梯往一楼方向走时,不慎摔倒,致左膝盖受伤。 |
诊断为:左髌骨骨折。 |
认定为工伤 |
四川仪陇辛旺立建设有限公司 |
蔡凌风 |
男 |
2021.04.04 |
蔡凌风在大瑞铁路大坡岭隧道准备施工作业时,被隧洞顶部意外掉落的混凝土砸到其头部,并致其从梯子上滚落到地面受伤。 |
诊断为:1.顶部头皮裂伤;2.C4椎体及棘突骨折;3.右手第四指皮肤裂伤;4.右手第三、四指间皮肤裂伤。 |
认定为工伤 |
江苏亭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吴志德 |
男 |
2021.05.25 |
吴志德在大瑞铁路栗子园隧道1号隧道加固模板作业时,不慎从操作架摔落受伤。 |
诊断为:1.L2压缩性骨折;2.左跟骨粉碎性骨折;3.枕部头皮血肿。 |
认定为工伤 |
中国共产党永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杨金国 |
男 |
2022.02.09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杨金国系第五巡察组组长,从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2月16日进驻永平县统计局和红十字会开展巡查工作。2022你2月9日下午15时38分许,杨金国从巡察办返回被巡察单位(红十字会)的途中,杨金国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博丰路与永泰路的交叉路口时,与右方茶应荣驾驶的面包车侧面相撞,造成杨金国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做出事故认定:“当事人杨金国负主要责任,当事人茶应荣次要责任”。 |
诊断为: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额部硬膜下积液;右侧第2-6肋骨骨折;L3、L4右侧横突骨折。 |
认定为工伤 |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反映。
通讯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盛路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672600,联系电话:0872-6520616,监督电话:0872-6520037。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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