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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770H/2022-00141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47303991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公告

永平县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8日
  • 来源: 永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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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为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有序应对意外作业事故的发生,减轻冰雹、干旱、森林火灾所带来的损失,永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作业的时段:2022年1月—12月。

二、作业影响区域:永平县辖区范围。

三、作业点(场所)地理信息:

序号

作业点名称

地点

经度

纬度

海拔高度

1

厂街乡黄草坝丫口

厂街乡岩北村

99.6875°E

25.3258°N

2388

2

杉阳镇苗家丫口

杉阳镇松坡村

99.5347°E

25.2769°N

2108

3

龙街镇邑俚村

龙街镇邑俚村

99.7728°E

25.3408°N

1982

4

博南镇卓潘水磨房

博南镇卓潘村

99.4039°E

25.4519°N

2115

5

北斗乡梅花铺

北斗乡梅花村

99.5697°E

25.4708°N

2184

、作业用武器装备:BL-2型人工影响天气专用火箭。

、发现故障弹药或弹药残骸的处理:发现未爆炸或未完全燃烧的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残体,请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所和永平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处理故障弹,以防发生意外。弹药残骸下落后对环境没有污染。

、请当地及其周边群众注意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在作业现场逗留和围观。群众要自觉保护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的财物和设备,若发生破坏和损害作业点设备的行为,将按有关法律处理。

联系电话:永平县气象局   0872-6520604

特此公告。

永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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