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大理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董同辉、何冠锋、赵学张三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姓 名 |
性别 |
事 故 时 间 |
事故原 因简况 |
受伤 情况 |
认定意见 |
云南光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董同辉 |
男 |
2021.11.08 |
董同辉、赵学张乘坐何冠锋驾驶的云L229FV施工车辆从瓦金桥(项目指挥部)出发到瓦金村一组进行焊接水管作业,下午18时17分许,车辆从瓦金一组返回瓦金桥的途中,行驶至瓦金公路K0+800米处右转弯时车辆失控,驶离有效路面翻滚至山坡上,造成何冠锋、赵学张受伤,董同辉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
诊断为:多脏器官损伤;死亡。 |
认定为工伤 |
云南光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何冠锋 |
男 |
2021.11.08 |
董同辉、赵学张乘坐何冠锋驾驶的云L229FV施工车辆从瓦金桥(项目指挥部)出发到瓦金村一组进行焊接水管作业,下午18时17分许,车辆从瓦金一组返回瓦金桥的途中,行驶至瓦金公路K0+800米处右转弯时车辆失控,驶离有效路面翻滚至山坡上,造成何冠锋、赵学张受伤,董同辉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
诊断为: 1.腹部开放性损伤;2、腹部挫裂伤;3、腹部积气;4、左侧第6-12肋骨骨折;5、左侧胸壁软组织损伤并积气;6、左侧少量气胸;7、双侧胸腔积液;8、肺部炎症;9、L2棘突及L3右侧横突骨折;10、左肩胛骨骨折。 |
认定为工伤 |
云南光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赵学张 |
男 |
2021.11.08 |
董同辉、赵学张乘坐何冠锋驾驶的云L229FV施工车辆从瓦金桥(项目指挥部)出发到瓦金村一组进行焊接水管作业,下午18时17分许,车辆从瓦金一组返回瓦金桥的途中,行驶至瓦金公路K0+800米处右转弯时车辆失控,驶离有效路面翻滚至山坡上,造成何冠锋、赵学张受伤,董同辉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
诊断为:1、C7骨折;2、左侧肋骨骨折;3、肺挫伤;4、颈椎间盘突出(C3/4、C4/5、C5/6);5、 腰椎间盘突(L3/4、L4/5)。 |
认定为工伤 |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反映。
通讯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盛路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672600,联系电话:0872-6520616,监督电话:0872-6520037。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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