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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9132Q/2022-00033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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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7日
  • 来源: 永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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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永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全面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机制。一是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在全面推进法治永平建设的过程中,县乡(镇)两级政府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在县委的领导下,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认真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县乡(镇)两级党政领导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把是否坚持依法行政、是否愿意依法办事、是否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做好工作,作为评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水平高低、工作实绩大小的重要标准。二是加强依法治县顶层规划设计。县委、县人民政府定期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认真谋划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研究制定了《中共永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法治永平建设规划(20212025年)》、《永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永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决策部署方案,加快推动法治建设水平取得新进展。三是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列入学习计划,并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法治永平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并将党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以及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等纳入干部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职务调整和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优化公共服务,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成衔接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下放事项承接工作。积极探索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工作,不断完善并联审批流程,畅通审批服务“高速路”。完成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县、乡、村三级组织机构信息录入及维护工作,网上可办率达到上级要求,推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我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为96.64%,全程网办率为55.54%。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确保实名注册率和办件率得到有效提升。加快推进“综窗”改革,税务、不动产等高频事项办事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及时更新服务指南、优化办事流程,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水电气接入等多部门联合办理事项由多门向一门集中,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目前进驻事项1092项,进驻率为99.09%设置企业服务专窗实行一站式办理,实现公章刊刻县内办理。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坚决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严格落实《永平县民营经济发展30条措施》及各项现行惠企政策,2021以来,全县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有2228户,贷款余额22468万元。认真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管理,加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执法监管,依法打击非法交易等经营活动,保障企业公平参与招投标,全面落实监督检查机制。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遵循“非禁即入”理念,做到“能入即入”降低企业准入市场的门槛,使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二是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发了《永平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和相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进一步推深做实“减证便民”,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三)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结合规范性文件在保障民生、加强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引领推动作用,修订了《永平县建设征收土地及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制《永平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永平县城市容市貌管理办法》,并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州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长效机制,清理结果及时对外公布。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不符合决策程序的一律不得上会研究。全面实行听证制度,2021年共组织重大决策听证5次,决策事项5,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我县采取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在全州范围内选聘8业务精良的法律顾问,合理分配各个律师挂钩联系乡镇、部门,全面实现了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及七个乡镇法律顾问全覆盖的目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土地、林业纠纷调解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为我县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70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85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更新我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明确未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颁发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组织了17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网上考试,160人通过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努力打造我县专业化执法队伍。督促各执法单位主动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其他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及履行情况,包括“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检验检测结果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34家单位2020年行政执法数据。二是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抽查全县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2020年期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13件,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认真进行评查反馈,进一步规范部门执法程序。同时充分认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工作,增强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备案工作的自觉性,2021年共计备案199件。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民主监督。定期向县人大报告重大行政事项,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1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2件,政协委员提案154件,办复率达100%。县人大常委会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相关执法单位进行检查,听取执法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使相关责任人自觉做到依法办事,推进了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健全常态化行政监督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21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计2900余条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成为常态。三是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一是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永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承接复议案件,2021年,全县共接待群众咨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宜40余人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其中申请人撤回终止1变更2件、维持1、放弃申请1。积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裁定,认真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2021年以来,县、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选优配强县乡镇村调解组织,全县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4个,人民调解员1201人,组织培训7场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强化人民调解严防“民转刑”案件工程,有效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35件,调解成功931件,调处成功率达99.6%。强化案件质量管理,组织抽查评查案件460件。健全完善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机制,不断加大“云智调”系统推广应用。三是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图书馆、客运站、清真寺、政务服务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云岭法务通”10台,完成了全县75个行政村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实现100%全覆盖。深入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办理公证业务352件,接待公证法律咨询686人次。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04件,办理法律帮助案件136件,做到应援尽援。参加全州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工作,参评的30法律援助案件均为良好以上等次。综合运用多种法治宣传资源,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网络,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共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35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4513份,制作宣传展板、橱窗334块。投资92万元建成了永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于20215月投入使用,基地位于永平县第一中学占地280平方米,为全县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了良好平台。积极组织开展“护苗”专项行动,整合师资力量深入到全县中小学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实现法治宣传进校园全覆盖。

(七)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明确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每年向党委、人大常委会、州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任职宪法宣誓、重大问题请示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等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等纳入年终述法的重要内容。今年共组织任前法律考试953举行任职向宪法宣誓53人。三是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强化公务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组织了永平县政府系统法规工作业务学习培训、领导干部讲堂,学习内容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内容,全县副科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领导干部、承办法规工作办公室人员共计300余人次参加培训,大力培育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

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增强。少数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意识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还未完全形成。有的乡镇部门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仍需增强,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机构力量较为薄弱,各项工作保障还有待加强,尤其是在法律专业人才招录、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资金保障、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还需加大力度。一些部门法制机构力量较为薄弱,没有专门设立法制审核科室,法治队伍专业人才匮乏,难以适应日趋复杂化的法制工作需要,特别是在执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制度上,有的对重大决策事项理解不明晰,有的将合法性审查视为摆设未认真进行法制审核把关,与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目标任务不相适应。

三是依法执法能力有待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不平衡,法制审核专业化程度不高,执法规范化程度不够;行政执法中少数执法单位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以罚代管的现象,乡镇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经费保障不足,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不断提高。“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普法形式创新不足,法治宣传缺乏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我将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永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调整以及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等工作。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推进部门权力再“瘦身”、审批流程再优化、市场门槛再降低,提升企业开办、建筑许可、用水用电、登记财产、获得信贷等方面的便利度,用更好营商环境培育更多市场主体。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幅清理证明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打造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强化生态环境依法保护,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做好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指导培训工作,提升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质量水平。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100%。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适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永平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绩效考评等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充分发挥政府督查在行政决策贯彻落实中的作用,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责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行“局队合一” 体制,乡镇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继续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和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制度,统筹开展在岗轮训等工作。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明确轻微违法告知承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执法方式的适用范围、程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加强以案释法。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完善我县应急管理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规范应急处理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稳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防灾减灾实战化演练,规范应急救援程序,熟悉应急装备性能,掌握应急处置要领,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理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医疗纠纷、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推广运用好“云智调”系统,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2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最大限度吸纳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其他具体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切实调动各级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支持从实际出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工作人员。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县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上级和本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判决等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八)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提高法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法治意识,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转变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和管理作风。积极推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善配套机制,优化工作方式,突出法治建设实效。从严落实责任,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强化督促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内容。增强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推动广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拓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渠道,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推进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通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全面提升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能力,确保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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