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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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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7日
  • 来源: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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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配套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参与全县人才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人才的社会保障机制,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措施;加强职业能力建设,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综合管理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管理全县社会保险事业机构;审批企业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待遇;负责全县劳动者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认定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制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6.推进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评聘、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8.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9.负责全县事业单位(除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的管理;检查、督促、帮助及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做好人事档案工作。

10.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1.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6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专业技术股、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工资福利股、劳动监察股(加挂永平县劳动监察大队、永平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社会保险综合管理股。下设3个事业单位,包括永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永平县人才服务中心。下设2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永平县社会保险局、永平县就业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就业创业。一是根据省州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压实县、乡、村各级工作责任,做到所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是以转移就业为抓手,提前谋划部署,努力实现转移就业开门红。三是继续做到优质岗位推送、现场招聘、输出转移服务“三个常态化”,筑牢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做到上下一条线抓转移就业,确保2022年转移就业工作实现开门红。

2.抓实社会保障。一是持续推进参保扩面工作。继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力争做到应保尽保。二是扎实做好资格认证工作。按照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全年2次、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每季度1次的总体要求,全面进行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避免因认证不实导致死亡冒领、违规领取待遇等违规行为出现。三是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个人待遇清算,全面完成20191月以来退休人员待遇清算工作。加快推进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理工作。落实省州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有关政策精神,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四是持续提升社保经办业务能力。以群众办事“少跑腿”为目标,深化“减证便民”,减少盖章、审核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全面落实社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水平。五是强化社保基金监督和管理。以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回头看”,进一步堵截漏洞,对省州下发的各项疑点数据信息进行逐一核实确认,依法依规处理重复领取、死亡人员冒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待遇等各种违规行为。同时,加大社保卡持卡死亡人员的注销力度,进一步规范社保卡持卡人员管理。

3.抓实人事人才管理。深入实施技能强县、人才强县战略,积极探索人才振兴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新模式,创新乡村振兴引才用才育才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配套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政策,推动人事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抓实劳动监察和仲裁。紧盯劳动关系领域突出问题,深化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以“辖区属地负责和部门协作联动”的原则,扎实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办理好工伤认定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

5.抓实人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主线,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把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筑牢政治忠诚,打造一支政治靠得住、工作有能力、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人社干部队伍。

6.抓好创新工作。(1)组建农村劳务合作专业合作社。2022年,要以“党建+劳务经纪人+农村劳动力”的形式,在条件成熟的乡村组建农村劳务合作专业合作社,让永平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实现组织化、规范化、品牌化。(2)实施“务工安心服务”行动。依托党支部、专业合作社、组建“务工安心服务团队”,给予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四必帮”:即:“忙是帮”,农忙时节帮;喜时帮,家里有喜事需要操办时给予帮助;“难时帮”,家里遇到意外或天灾人祸时给予帮助;“丧时帮”,家里出现意外、人员去世时给予帮助,着力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3)打造永平劳务品牌。结合“永平黄焖鸡”、“辣子鸡”、“木瓜鸡”、“大块鸡”、“白斩鸡”、“喇啰鸡”`,打造永平劳务“6G”品牌。(4)打造人社行业产业示范园。依托曲硐小城镇区位优势,强化人社资源与曲硐餐饮、物流、核桃加工及周边旅游、休闲服务等产业的有效衔接,让人社资源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足够的助推作用。(5)实施社保政策户户清行动。通过入户宣传、每户一份宣传材料、进村广播形式,充分利用永平之声、永平微人社等平台,切实加强对社会政策的宣传,做到社保政策户户清,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参保积极性,拓宽参保覆盖面,让社会保险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8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4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410.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0158.04万元对比增加1252.56万元,增长12.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性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三支一扶”人数增加6人,生活补助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随之增加;三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41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41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1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0158.04万元对比增加1252.56万元,增长12.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性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三支一扶”人数增加6人,生活补助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随之增加;三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10.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4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5.94万元,与上年6518.41万元对比增加927.53万元,增长14.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性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三支一扶”人数增加6人,生活补助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随之增加;三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964.66万元,与上年3639.63元对比增加325.03万元,增长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93.4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6.78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全县事业人员招考经费支出、农民工工作经费支出、全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7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1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保障监察2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及仲裁业务经费。

20801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1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经费。

2080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3万元,主要用于我县社会化管理专职人员管理费。

20801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3万元,主要用于确保社会保险系统安全,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09.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发放。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109.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发放。

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1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就业扶贫公益专岗意外伤害保险和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20826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49.4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资金。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6.1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4.0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30804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241.5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8.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301工资福利支出103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2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28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支出22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支出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9职业年金缴费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5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服务支出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万元,项目支出22万元)。

30201办公费支出3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1万元,项目支出18.7万元)。

30205水费支出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6电费支出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7邮电费支出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1差旅费支出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5会议费支出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3万元)。

30216培训费支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6劳务费支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8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2.63万元,项目支出448.66万元)。

30301离休费支出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

30302退休费支出630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9.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支出14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8万元,项目支出126.13万元)。

30309奖励金支出3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65万元)。

30311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27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8.08万元)。

4.310资本性支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5.312对企业补助支出24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1.53万元)

  31205利息补贴支出24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6.313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324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49.47万元)

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324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49.4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85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5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2次,共计接待915人次。

我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我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以民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并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服务至上、争创一流”的工作主线不动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作为,持之以恒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紧紧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和谐关系建设”等几个方面的职能职责,团结带领全县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改革奋进,扎实作为,推进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向前发展。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农民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及维权工作,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2.全县事业人员招考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开展好我县2022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工作(计划招考30人),把优秀人才吸纳到事业单位中来,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

3.劳动监察及仲裁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提高仲裁效能建设和办案质量,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基础保障工作,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信力和提升当事人对咨询接待满意度。

4.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根据政策规定,完成好全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拓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激发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发展基层公共服务事业提供组织保证。

5.村干部(村监督委员会人员)缴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在职村(社区)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年缴费高于1000元(不含1000元)的,财政给予每年1000元的定额补助。减轻在职村(社区)干部的参保缴费负担。

6.65岁及以上享受待遇人员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一是对实现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目标及收支工作目标,提供缴费补助;二是对各乡镇城乡居保工作进行培训、检查和指导,保保证目标工作的开展,加强各县经办机构的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加强经办管理能力建设,科学整合现有公共资源,充实加强经办力量,为经办机构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四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7.代发企业人员“8.13”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确保2022年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按时足额正常发放,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8.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每年可享受1次定额参保缴费补助,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15年,参保缴费补每人每年1000元,未年满60周岁的,在履行缴费义务后,按年享受参保缴费补助,参保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累计享受的参保缴费缴费补助,参保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累计享受的参保缴费补助仍未达到15年的,一次性补足至15年。2022年预计参加城居保60岁以上34人,每人补助15000元;60岁以下1471人,每人补助1000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79人,每人补助1000元,共需补助216万元。

9.代发粮食系统三项补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确保2022年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正常按时足额发放,引导居民普遍参保,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10.城乡居民死亡人员丧葬抚恤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州、县(市)财政给予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所需资金由州、县(市)财政按2:8比例承担。按2021年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108元,按近三年死亡人员情况预计,2022年共需县级负担丧葬抚恤补助134.784万元,州级补助33.696万元。

11.代发企业离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确保2022年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发放,引导居民普遍参保,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实现老有所养。

12.代发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补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确保2022年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按时发放。

13.代发企业退休人员菜篮子补贴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确保2022年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按时发放,实现老有所养。

14.代发企业离休人员津补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确保2022年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正常发放。

15.经办机构预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经办管理能力建设,科学整合现有公共资源,充实加强经办力量,为经办机构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1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对缴费在200元以上的12个档次参对缴费在200元以上的12个档次参保人员进行补助,2022年正常参保及补缴总人数80858人。其余人员按相应的缴费档次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预计2022年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缴费需县级补助资金392154元。

17.代缴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城居保保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2022年起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州市、县级人民政府按100元标准为其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8.社会化管理服务专职管理人员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对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开展退休人员走访、慰问、调查及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19.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一是对实现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目标及收支工作目标,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二是对各乡镇城乡居保工作进行培训、检查和指导,保保证目标工作的开展,加强各县经办机构的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加强经办管理能力建设,科学整合现有公共资源,充实加强经办力量,为经办机构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四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20.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并轨缺口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进行补助,促进社会公平。

21.基础养老金补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一是对实现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目标及收支工作目标,提供缴费补贴;二是对各乡镇城乡居保工作进行培训、检查和指导,保保证目标工作的开展,加强各县经办机构的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加强经办管理能力建设,科学整合现有公共资源,充实加强经办力量,为经办机构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四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22. 社保经办机构专网光纤维护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保障全县社保业务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确保社会保险系统安全,做好社会保障卡服务工作,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23.就业扶贫公益性专岗意外伤害保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确保就业扶贫公益专岗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24.2022年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根据省州县下达的2022年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好各项就业服务工作。

25.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为创业人员搞好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6.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为创业人员搞好服务,促进永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27.县级配套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和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水电费等。

与上年37.77万元对比减少3.62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压缩各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1323.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8.21万元,固定资产955.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09.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92801431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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