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新建‘永平龙街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做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2年2月11日-2022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872-6521812/0872-6521532
3、电子信箱:ypxhbjbgs@163.com
4、通信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新建“永平龙街养殖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永平县龙街镇古富村白十五村民小组
三、建设单位:大理恒林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云南佳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3100㎡,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8667㎡(含育肥区以及配套设施的饲料加工用房面积5667㎡,分娩舍、保育舍、消毒房、赶猪通道、员工宿舍、员工通道等3000㎡);同时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电、道路、挡墙等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出栏生猪8000头。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61%。
六、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猪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二)废气
施工期的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等。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臭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厨房油烟及饲料粗加工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及施工操作过程产生的振动。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猪叫声、设备噪声及出入厂区的车辆交通噪声等。
(四)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便、病死猪、医疗废物、生活垃圾。
七、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洒水降尘、设备冲洗等对水质要求不高的施工工序。 运营期项目养殖粪污废水经猪舍下方的积粪池干湿分离机固液分离后排入收集沉淀池,再进入厌氧发酵池,发酵后的废液经排污管排入粪污贮存池,用做有机肥;项目厨房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分离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进入污水收集池,用于周边园地浇灌。
(二)废气处理措施
施工期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建筑材料及时清运、运输车加盖篷布、建筑材料砂石料等设专门的堆存场地、合理设置堆放场地、并建围拦及洒水抑尘,使扬尘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养殖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采取及时清扫圈舍、通风换气、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使之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44-93)中相关限值;饲料加工车间少量粉尘采取四周封闭并设置通风系统,且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设施进行处理。
(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施工场地进行合理布局,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车辆进出场地及途经敏感点处低速、禁鸣;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及施工工艺;合理布设产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不进行施工;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防振垫、采取消声处理、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猪舍四周加强绿化,厂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对噪声的阻隔效果;车辆经过沿线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通过村庄行驶,防止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居民生活和休息产生影响;满足生猪饮食需要,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同时减少外界噪声等对猪舍的干扰;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原有生活区环保设施收集;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剩余部分运输到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合理处置。运营期项目采用水泡粪工艺,猪粪落至漏缝地板下面的储尿池,最后进入积粪池,经固液分离机干湿分离出后,分离出来的干粪直接进入堆粪房堆肥处理后作为有机肥料用于项目区生态种植基地施肥;病死猪目前采用深井填埋进行无害化处置,后期待大理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委托该项目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存储于医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八、公众参与情况:2021年4月2日确定环评编制单位后建设单位在环评爱好者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2021年10月26日,项目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网络公开、通过云南信息报进行了2期报纸公开并在龙街镇普渡村委会公示公告栏上进行了粘贴公开;2021年12月30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报批前公示。该项目公众参与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及要求。
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2022年2月11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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