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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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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1日
  • 来源: 永平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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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信息

(一)单位负责人:龙光旭

(二)办公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50号,邮政编码:672600

(三)办公电话:0872—6520623, 传真:0872—6524998

(四)电子邮箱:ypxjjj@163.com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二、主要职责

永平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永平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贯彻好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保证《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条例等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信息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工业信息和科学技术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和科学技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县级财政对工业信息和科技扶持资金的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信息和科技固定资产技改项目备案管理。

(三)负责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和科技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工作,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四)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信息和科技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建设;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五)负责工业信息和科技行业管理,推进工业信息和科技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开展工业信息和科技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

(六)承担盐业生产的行业管理;承担发展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责任,加快推进生物化工、新能源、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订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信息等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承担节能降耗领导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工作的综合协调,拟订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及政策;负责行业内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报废汽车监管职责;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理顺人才工作职能,加强企业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定初审工作。

(八)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按照规定做好财政投资为主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前审查;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九)宣传贯彻国家、省、州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依法监督和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与周边地区和辖区内设台单位之间无线电频率使用的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及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电波秩序。

(十)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有关科学技术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科技、行政执法工作,起草有关科技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一)研究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

(十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科技中介组织、科技型企业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归口管理县级科技投入和科技专项资金等,负责建立科技风险投资机制,为科技发展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

(十三)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和各类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指导科技园区、基地、科技创业及孵化平台建设工作。

(十四)归口管理全县民营科技工作;负责科技咨询等评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审核县属科技机构的组建与调整;参与全县科技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科技行政执法检查。参与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营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十五)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各行业和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科技培训和科技宣传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和出国(境)培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八)负责外国和港澳台专家、教师等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有关工作。建立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人才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人才智力信息管理工作。

(十九)协调辖区内企业落实好省州县各项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进行商业策划,提供企业经营管理策略咨询,帮助企业做好人力资源储备,负责全县种植、养殖企业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各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的全过程工程监督管理。

(二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永平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设6个内设机构,下设2个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并负责监督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和文件起草;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档案、信访、督查、保密、后勤工作;负责党建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行政、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维护保养;负责企业的人才管理工作;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2-6520623

(二)民营经济和行业管理股。负责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研究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划和对策措施;推动和建立中小企业发展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帮助非公经济实体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和财务核算体系;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和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并兑现各级政府对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扶持政策。负责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及其发展规划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分析行业形势;拟订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议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平衡调配生产和运行要素,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业预警机制。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2-6520623

(三)发展规划和项目管理股。研究提出全县工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投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投资及工业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和核准申报;组织协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培育工业品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负责行业招商引资,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相关事务。协调并推动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的全过程工程监督管理,按照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规定,依据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进行现场施工管理、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2-6521429

(四)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股。组织制定工业、信息化发展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执行产业调整目录;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和行业准入把关,综合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有关行业等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拟订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年度节能计划;参与拟订清洁生产促进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提出行业专项节能项目和资金安排意见;负责行业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节能宣传、培训;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负责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承担盐业生产的行业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督促所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宣传、督促、检查;及时准确地做好安全生产的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烟花爆竹除外)的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监督园区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初审、协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协调处理各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违规行为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纠纷等。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2-6520623

(五)无线电和信息产业管理股。负责编制无线电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综合治理和协调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配合开展无线电安保和维稳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和台址资源,组织无线电监测;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编制信息化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工业经济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及社会信息化发展;协调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协调行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推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指导和推进软件、系统集成及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2-6520623

(六)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股。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科技项目申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科技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组织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推荐工作;组织科技成果和科技项目的验收、登记、推荐、申报、评定、奖励、统计分析成果公报;推动全县民营科技事业发展;组织、协调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宣传工作;研究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承担全县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发工作,开展专利保护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技术开发。负责外国和港澳台专家、教师等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和管理人才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的行政许可的实施工作。负责回国留学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界定工作,负责相关交流与合作工作,建立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人才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国外人才智力信息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2-6520623

(七)永平县科技统计和成果转化中心(事业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研发经费投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联系;负责编制R&D经费投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联合税务、财政等部门主动服务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和企业指导服务工作,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农业及其他行业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制定全县农业及其他行业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归口管理民营科技工作,管理全县软科学研究和科技信息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宣传、推广、普及、统计工作,指导农业及其他行业科技档案工作;负责全县星火计划制定和推广实施,指导乡镇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督查乡镇、县直各部门的科技工作;农业科研项目攻关和农业及其他行业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制订农业及其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全县科教兴农、农业科技和农业法规的教育培训。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2-6521031

(八)永平县企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掌握工业企业的项目进展动态情况,及时沟通,主动服务,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或上报情况,及时为客商服务;进行人力资源储备,帮助企业做好招聘员工,办理劳动用工合同、劳动保险等,协助劳动部门解决劳动争议和劳务纠纷,加强园区用工管理;协调企业落实好省州县各项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进行商业策划,提供企业经营管理策略咨询;负责园区各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的全过程工程监督管理,按照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规定,依据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进行现场施工管理、测绘放样、立项审批、规划建设、建设工程报建、竣工验收和结算等相关工作;加强同省州县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建立好入园企业档案,及时报送有关报表等;负责全县种植、养殖企业的技术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2-6521429

四、人员编制

永平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机关工勤1名;事业编制17名,其中:管理1名、工勤技能2名、专业技术14名,专业技术岗位设副高级3名、中级6名、初级5名。

五、领导分工

龙光旭  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县工信和科技局党组、县工信和科技局全面工作。
    刘  淦  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长:负责县纪委监委驻县工信和科技局相关工作。
    李  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科技、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民族宗教、疫情防控、共青团、妇联、工会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股、科技统计和成果转化中心。
    许值榕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工业产业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全局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纪律作风、组织人事(职称评聘、晋升)、保密、财务、档案、收发、综合性会议组织和协调局机关日常运转及管理服务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民营经济和行业管理股、办公室。
    张  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产业政策、安全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开发、产业节能降耗、无线电管理、信息产业发展、国防信息动员、生态文明建设、综治维稳、信访、河长制、林长制、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股、无线电和信息产业管理股。
    杨  帆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工业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园区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和项目管理股、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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