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 / 预决算公开 / 绩效评价
  • 索引号: 68821856T/2021-00095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1640043912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公示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
  • 来源: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永平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永发〔2020〕12号)、《永平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永财绩〔2020〕1号)及《永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2021〕3号)文件的要求,永平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组织并委托云南华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信”或“本所”)对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确保参保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提高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07.52万元,支出3,462.2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384.55万元。2020年共收到财政补助资金3,582.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42.16万元,省级资金782.20万元,州级资金34.19万元,县级资金66.72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收入156.94万元。

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参保人数112204人,年末缴费人数83148人。

二、绩效评价结论

人社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1.93分,评价等级为”。总体上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分配合理,基本完成了保费征缴工作。同时促进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应保尽保及代缴事业发展,模达到112204人,超额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112110基金收支平衡,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县人社局贯彻执行行业扶贫政策,动态管理困难群体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及代缴工作,取得了较好的产出效益。但也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完整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缺乏质量方面的考核指标,待遇人员、缴费人员满意度待提高等问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细化参保任务,定期督促完成情况

县人社局根据级下达的任务数为标准细化到各镇(街道),对各镇(街道)下达参保任务书,定期督促参保续保工作,同时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

(二)严守财经纪律,确保基金安全

县人社局严格遵循永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管理的相关财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每月完成与开户银行、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的对账工作,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养老保险金支付有严格的审批手续,确保基金安全。

(三)积极协调,落实代缴政策

县人社局积极协调民政、残联部门,按季度更新数据,核实低保、特困、重残人员身份信息,动态掌握,做到不错一人、不漏一人。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政府代缴资金到位,全面完成了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低保特困人员、重残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实账代缴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信息公开不完整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没有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二)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缺乏质量方面的考核指标

年初预算共申报绩效指标4项,其中:产出时效指标1项、产出成本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1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项,但所设指标不完整,缺乏数量指标及发放准确率等质量方面的考核指标

)待遇人员、缴费人员满意度待提高

待遇人员和缴费人员满意度较低通过对发放的调查问卷进行统计,A类(待遇人员)满意度仅为63.79%,B类(缴费人员)满意度仅为54.35%,待遇人员和缴费人员满意度低。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待遇人员和缴费人员现在的社保养老金对其生活帮助的程度以及每年增加的社保养老金赶得上物价变动情况两方面的满意度不高。部分待遇人员和缴费人员对社保养老金业务办理及服务质量、发放标准不太满意普遍认为现在的社保养老金对生活帮助程度不大,每年增加的社保养老金少,赶不上物价变动。

五、建议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要求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进行公示。

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结合项目实际,完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在绩效目标基础上细化和量化,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应具体、可衡量,充分反映项目目标和特点。

(三)稳步推进部门工作,建立满意度征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稳步推进部门工作,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缴费人员现在的社保养老金对其生活帮助的程度,认为每年增加的社保养老金赶得上物价变动情况等问题进行进一步剖析研究,推进完善政策公开公示等制度,并督促执行。同时,建议县人社局借助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设置缴费人员现在的社保养老金对其生活帮助的程度,认为每年增加的社保养老金赶得上物价变动情况等满意度征集机制,面向公众征集意见,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以掌握当地居民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满意度,同时应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及业务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县、乡(镇)社保机构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改进,以提高工作实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