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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永平县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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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龙街镇人民政府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0日
  • 来源: 永平县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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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本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依法履行好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的工作,做好对镇人民政府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八)负责科学编制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农业科技、公共卫生、公共安全、计划生育、畜禽防疫、森林防火、水资源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基层文化建设、广播电视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事项;指导帮助村委会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实施;组织引导林果、畜牧、烟草、能源、矿冶、建材、旅游、生物资源等特色产业和特色优势产品的发展并为其提供服务;负责小城镇的规划、建设、管理事项。

(九)引导农村建立各种协会和服务组织,积极开展投资促进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协助龙头企业与协会和农户联动,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合理布局流通市场,培育市场主体,搞活农产品流通。

(十)协调组织服务中心和协会积极开展良种繁育、科技示范、信息、物资供应、疫病防治、指导帮助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一)组织、管理、督促服务中心为各类社会组织和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教育、医疗、文化、技术、体育等公共服务。

(十二)负责管理督促本镇计划生育、救灾救济、养老敬老、殡葬改革、残疾人事业、社会保险、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事项。

(十三)负责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引导人民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崇尚科学,树立与现代文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以创建“文明村、文明户”等为主要形式,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十四)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打击本地各种违法活动,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排查调处各种纠纷和利益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严防严控安全生产,严格实施管理监督;负责全民国防教育,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

(十五)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各类组织的能动作用,积极履行职责,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十六)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张  丽  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联系镇人大主席团。
    张会云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联系镇总工会。
    李正功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侨务、政法、综治维稳、信访、扫黑除恶、精神文明、人事、档案、保密、老干、老协、科协、关心下一代、红十字会工作等;联系农业农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乡村振兴工作;分管镇党政办公室、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党校;联系政协学习活动小组、残联、计生协会、龙街派出所、龙街司法所;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卢聂荣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协助书记工作;负责全镇绿美乡村、人居环境工作;分管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办公室;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段会文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和镇总工会全面工作;协助周维副镇长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联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组;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  杰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镇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孙绍咏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协助书记抓好党管武装工作;负责镇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民兵应急分队、退役军人事务、项目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分管镇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  姝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协助书记、副书记工作;负责全镇组织、人才、干部教育、驻村队伍管理、共青团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段国锁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协助书记、副书记工作;负责全镇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对外宣传、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精神文明、妇联、十字口景区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丁国英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书记、镇长工作;负责全镇财政、税务、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民政救助、慈善、殡葬、爱国卫生、移民安置、政务服务、广播电视、地震、气象、保险、残疾人保障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分管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残联、爱国卫生办公室;联系龙街卫生院、龙街中心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左永华  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灾、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及农村公路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发展和改革、经济和金融、投资促进、商务、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信息和科技、电力、统计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龙街分局、龙街自然资源所、农商行、邮政所、供电所、龙街商会、广电网络站、电信所、中国移动永平分公司龙街镇营销中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仕鹏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协助镇长工作;主持龙街派出所全面工作;协助副书记抓好扫黑除恶、社会治理、综治维稳工作;分管龙街交警中队、龙街森林派出所;联系龙街司法所、龙街镇综治中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 维  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负责全镇农业农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护林防火、水务、防汛抗旱、农村宅基地审批、畜牧兽医、烟草、消防、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分管镇乡村振兴办公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河长办公室、消防站;联系龙街烟站;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蔡元凤  副镇长(挂职):协助镇长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阿星海  龙街司法所长: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协助副书记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综治维稳工作;联系龙街镇综治中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有能  四级调研员:协助丁国英副镇长抓好财务管理工作;联系镇财政所;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龙街镇设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照有关章程设置。

(一)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龙街镇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5个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群众工作站(信访)、侨务、文秘、督办、电子政务、档案、保密、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群团组织、“为民服务中心”等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经济发展计划、产业结构调整、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乡村公路管理、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商品流通、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

承担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疾人、慈善、殡葬、搬迁安置、食品药品安全、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管理等职责。

4.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统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工作,具体承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法制建设、综合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乡村振兴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围绕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构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相得益彰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

(二)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责

龙街镇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6个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务、农业机械、农经、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用物资、扶贫开发、中小企业等服务工作。

2.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旅游、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工作。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和业余文体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文化体育市场管理;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打造地区文化发展品牌;做好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维修、维护与管理等服务工作。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承担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镇村公路建设、村容乡貌、生态环境保护、园林绿化、防震减灾、村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工作。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优抚安置、农村低保、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全民国防教育,做好民兵预备役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5.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项目工作的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全镇项目实施规划;承担项目的申报、实施等工作;负责项目的储备、论证等前期工作,做好项目的招投标以及施工合同的签订;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施工记录和项目竣工结算、项目资金核销工作;负责项目工程建成后的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财政所

承担镇财政预决算;负责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的监管;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龙街镇人民政府大院内(永平县龙街龙街村1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604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0872-6740108

传真号码:0872-6740636

负责人:张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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