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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94151/2021-00031
  • 主题分类: 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发布机构: 永平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1626133599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公报

永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及解读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3日
  • 来源: 永平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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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永平县统计局

永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委、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64613人。7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有1个,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有1个,在2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1个,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有4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博南镇、杉阳镇、龙街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68.24%。


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乡镇人口


  

总人口()

占全县比重(%)

2020

2010

永平县

164613

100.00

100.00

博南镇

58650

35.63

31.79

杉阳镇

33006

20.05

21.33

龙街镇

20672

12.56

12.93

龙门乡

10211

6.20

6.40

北斗彝族乡

11621

7.06

7.63

厂街彝族乡

16048

9.75

10.60

水泄彝族乡

14405

8.75

9.32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0228户,集体户996户,家庭户人口为159883人,集体户人口为473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74人减少了0.56人。

三、民族人口

在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3816人,占总人口的56.9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0797人,占总人口的43.01%。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84140人,占总人口的51.11%,女性人口为80473人,占总人口的48.8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56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46下降0.90个百分点。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9539人,占总人口的17.94%;15-59岁的人口为109068人,占总人口的66.26%;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6006人,占总人口的15.80%,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9555人,占总人口的11.8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4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9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4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70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04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30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03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987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584人上升为731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061人上升808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9525人上升为3100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7209人下降为42446人。

全县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39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06人,文盲率由3.87%上升为3.88%,上升0.01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0020人,占24.3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4593人,占75.6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29991人,乡村人口增加19441人,城镇人口比重下降了15.66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31368人,16-59岁人口为107239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永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解读一

十年间永平县人口的发展变化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开展的第一次人口普查,也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这一关键节点的一次重大基本国情国力调查,对于准确把握人口发展新特点新趋势、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了解读懂普查数据,本文对《永平县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相关数据进行简要解读。

永平县统计局、永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永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普查数据显示:全县总人口为16.5万人,居全州第10位,占全州人口总量的4.9%。

——从人口总量上看,我县人口总量比2010年减少。2020年,全县总人口16.5万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1.0万人。普查结果表明,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现象已相当普遍,人口流动活跃,人口持续向沿江、沿海地区和内地城区集聚,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城市群等主要城市群的人口增长迅速,集聚度加大,人口的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永平县位于祖国的西南边陲,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且各乡镇发展不平衡尤为突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就业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县劳务输出工作成效明显,大量劳动力外出到县外、州外、省外就业。

——从人口质量上看,人口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人口素质不断提升,总人口比2010年减少,文盲率有所上升。数据显示: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万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万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万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0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总体来看,与2010年相比,2020年全县每10万人拥有的大学、高中、初中文化程度人数均大幅度增长,小学文化程度人数下降,受教育重心向较高文化层次转移。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的变化,反映了全县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人口文化素质不断提升。全县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39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06人,但由于总人口的减少幅度较大,外出人口多为受教育人口,文盲率由3.87%上升为3.88%,上升0.01个百分点。

——从性别构成上看,总人口性别比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8.5万人,占总人口的51.1%;女性人口为8.0万人,占总人口的48.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56,低于全国0.5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2.60个百分点,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46下降0.90个百分点,在正常区间。

——从家庭人口规模看,家庭户人口规模持续下降。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根据历年人口普查数据,我县家庭户人口规模持续下降,从1990年的4.86人、2000年的3.90人、2010年的3.74人,下降到2020年的3.18人,显示这一趋势继续延续。家庭户规模下降的主要原因有生育率下降使得家庭子女数量减少、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居增加和人口流动活跃带来的家庭结构变动等。

——从年龄构成上看,少儿人口和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和占比双双下降,老龄化进程加快,人口抚养比上升。2020年全县0-14岁少儿人口的数量为3.0万人,比2010年减少0.4万人,少儿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1.45个百分点。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为10.7万人,比2010年减少1.1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2.58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4.4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3.70个百分点。与上个10年相比,上升幅度分别提高2.55个、2.04个百分点。人口抚养比上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我县人口抚养比(0-14周岁与65周岁及以上人口加总与15-64周岁人口数之比)为42.5%,比2010年上升4.4个百分点,低于全国(45.9%)平均数,仍处于人口抚养比低于50%的人口红利期,但由低人口抚养比带来的人口红利逐步减少。

——从人口的城乡结构看,城镇人口比重下降。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0万人,占总人口的24.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下降15.33个百分点。

城镇人口比重下降主要是因为永平县统计用城乡划分的变更引起的,从2010年到2020年期间,永平县城乡划分作过2次变更,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期间,永平县共有镇中心区3个村委会,为博南镇苏屯村委会、杉阳镇杉阳村委会、龙街镇龙街村委会;镇乡结合区17个村、社区,其中,博南镇3个村、社区,为老街社区、坡脚村委会、曲硐村委会,杉阳镇8个村,为普棚村委会、阿海寨村委会、岩洞村委会、仁寿村委会、金河村委会、松坡村委会、盘龙村委会、抱龙村委会,龙门乡6个村,为石家村委会、龙门村委会、光映村委会、大龙午村委会、大坪坦村委会、李子树村委会。

2011年进行了第1次变更,镇中心区没有变更,仍为3个村,镇乡结合区变更为1个社区,即博南镇老街社区,其余的16个村全部变更为村庄。

2016年进行了第2次变更,即将镇乡结合区的博南镇老街社区的原范围划分3个社区,分别为老街社区,银江社区,龙盘社区,此次变更镇中心区变更为5个村、社区,镇乡结合区变更为1个社区。

第六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城乡人口汇总是用统计用城乡分类的代码进行汇总,经过2次的变更,特别是第1次的变更,我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统计用城乡分类代码划分的城镇区域面积较2010年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城镇区域面积大幅度减少,进而影响了城镇人口比重下降,乡村人口比重上升。

十年间,我县人口的主要变化反映了我县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的历史进程,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历程,也符合人口自身发展趋势和人口与经济社会相互作用的客观规律。同时,普查数据也反映出我县人口发展中面临着一些结构性矛盾,如少儿人口、劳动年龄人口下降,老龄化进程加快等。 


永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解读二

2020年普查数据与2019年常规统计数据的关系

2020年《永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发布的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16.46万人,比2019年公布的全县人口(常住人口)18.48万人减少2.02万人,主要由于非普查年份的人口数是根据当年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的,部分年份抽样调查漏登率较高造成推算的人口总体会存在一定的偏差,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偏差会不断地累积,对年度数据以及2019年数据的准确性会造成影响。因此,不能直接用2019年公布的总人口与2020年普查数据作比较来计算年度变化。

普查年份人口数据是全面调查获得的,数据更加全面准确,这也是世界各国为了摸清人口状况费时费力也要开展人口普查的原因所在。普查是全面调查,不需要进行推算,特别是这次人口普查采用了一系列新技术新方法,加强了全过程质量控制,普查现场登记也得到了广大普查对象的充分理解和支持,大幅降低了漏登率,普查漏登率在0.05%以内,低于国际上一般认可的3%的标准,表明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可信,是一次高质量的人口普查。

非普查年度年末常住人口数采用上次人口普查数据结合年度人口抽样调查进行推算,误差率偏高。其中,尾数逢0的年份依据人口普查,数据比较准确;尾数逢5的年份依据1%人口抽样调查,俗称“小普查”,数据相对准确;其他年份依据1‰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偏差相对较大。

根据国际惯例,人口普查之后会对两次普查之间的抽样推算数据进行修订,这将消除目前抽样推算的数据和人口普查获得的新数据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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