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
2.《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
3.《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8]13号)、《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云农机[2018]3号)、《永平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永农联发[2018]4号)。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永平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补贴范围:按《2018-2020年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确定的15大类34个小类79个品目,实行敞开补贴;
3.补贴标准:按《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规定,实行定额补贴;
4.申请程序:实行“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按照“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的原则进行。
5.申请材料:购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农村信用惠农卡或社保卡、购机发票和所购补贴机具,到户口所在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请补贴。(对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补贴机具,由县农业机械管理站上牌、核验)。
6.咨询电话:0872-6520611
7.受理单位:永平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8.办理时限:①农机部门: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42个自然天)完成形式审核,并送同级财政部门;②财政部门:对符合要求的于30个工作日内(42个自然天)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补贴资金;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渠道退回并由农机部门通知购机者原因。
9.联系方式:0872-6520611
三、补贴结果:永平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规定程序共三批完成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448份、补贴机具463台(套)、补贴资金指标206.94万元。经永平县财政局审核通过,于12月11日由永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分三批将补贴资金206.94万元全部兑补到农户社保卡。附件:
附件2:永平县2020年度第二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名单公示
附件3:永平县2020年度第三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名单公示
四、监督渠道:
1.举报电话:0872-6525522
2.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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