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信息

【普法强基】巡回法庭进校园,法治“利剑”护航无毒青春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6日
  • 来源:永平之声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25日上午,永平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县职业高级中学,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的方式,为该校600余名师生开展了一堂“零距离”禁毒法治课。

20241月期间,被告人马某甲多次容留字某某、马某乙等人在家中卧室内吸食大麻。20245月,永平县人民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马某甲提起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马某甲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永平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甲多次容留他人在家中吸食毒品大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处马某甲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庭审结束以后,承办法官向在场的师生普及了有关毒品的法律知识,以此增强学生们的防毒、拒毒的意识,引导师生们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对毒品的防范能力。活动现场,共发放禁毒宣传资料500余份。

此次活动在学生中反响热烈,他们纷纷表示将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养自己抵抗诱惑、远离毒品的能力,努力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通过观看庭审,我深刻地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今后我一定会时刻警醒、远离毒品,更好地保护自己!”一名旁听庭审的学生说道。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不仅让同学们直观地了解到庭审流程,也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引导同学们知法守法,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自觉远离毒品。”该校校长表示。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下一步,永平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加大“阳光司法”、巡回审判力度,强化以案释法,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引导青少年自觉树立学法守法意识,用法治“利剑”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