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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针”功夫绣出民族团结进步“花”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8日
  • 来源:永平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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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云南省永平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用“针”功夫绣出民族团结进步“花”,先后成功创建为“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牢记使命一条心,强“民族团结进步”之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云南要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永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32个文件,全力以赴打好乡村脱贫振兴、美丽县城建设、产业培育壮大、干部素质提升“四场硬仗”,推进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国家级园林县城、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农村基层党建示范县、省级美丽县城,推动乡村振兴提效、产业发展提质、基建项目提速、干部作风提优、民生福祉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凝心聚力一股劲,壮“民族团结进步”之杆。坚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把手工程”不动摇,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领导组,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警)营活动,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完善民族工作格局。中共永平县委被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曲硐村、龙街村第五村民小组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龙门乡官庄自然村、龙街镇迤古自然村被命名为“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坡脚村、义路村被命名为第四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有107个单位被省州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丰富载体一团火,繁“民族团结进步”之枝。树立“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工作理念,以“党建+”为载体,引导各族群众牢记嘱托,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形成党组织引领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创建的良好工作格局,持续推动示范创建走深走实。

固本培元一家人,茂“民族团结进步”之叶。依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英雄纪念馆、滇缅公路纪念馆、博南古道博物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教育基地,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用党的历史照亮民族团结一家亲;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各行各业、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演讲、征文、摄影等系列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积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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