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采购 / 招标公告

永平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永兴路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1日
  • 来源: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永平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永兴路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平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永兴路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已由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永发改2023】62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永平县博南镇永兴路安置区

2.2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新建宽5-10米、长455米的安置区内部巷道;②新建永兴路(龙阳路至车站路)宽16米、长230米的城市道路;③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管道预埋、亮化、绿化等基础设施;④投资总额约1091万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①如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的则须同时提供原件扫描件和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截图或相关批复文件,以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②如技术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则须同时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

财务要求:3年,指2020年2022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注:(1)须含2020、2021、2022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说明等;(2)公司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满3年的,提交公司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即可;(3)2023年01月01日后新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此项不考核。】(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76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0-1-1,业绩内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各级公共交易平台中标结果公示截图或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标结果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企业业绩合同信息登记已入库截图。【注:2023年01月01日起新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投标单位,此项不考核。】,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76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0-1-1,业绩内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各级公共交易平台中标结果公示截图或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标结果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企业业绩合同信息登记已入库截图。【注:2023年01月01日后新取得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不须提供。】,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证书及人员所在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

(4)按照云建标【2016】38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至少拟派一名施工标准员。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证书及人员所在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6)投标人须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注:省外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7)信誉要求:①信誉条件良好,未被列入被限制投标名单,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起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③投标人未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查询截图【查询起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查询截图【查询起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8)承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

(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关联性;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   网上投标确认时间: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08月31日17时30分至2023年09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网上投标确认是否参与投标并获取招标资料。【为方便投标人更直观更直接找到该项目信息,请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后,地区选择大理州。】

    注: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投标后才能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未确认投标的将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6.3.1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于2023年09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①网上开标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②现场开标地址: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地址:永平县博南镇集贸市场630号,集贸市场西大门旁)。

6.3.2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9月22日08时30分止,在此时间段内均可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1)投标人须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参加投标即可:

方式一: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后,地区选择大理州”-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供应商专栏自行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按照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导入文件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唱标结束后3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地址:永平县博南镇集贸市场630号,集贸市场西大门旁)进行开标现场解密。

注:(1)逾期上传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格式为*.TBS、*.TBJ、*.TBZ)。

(2)现场解密的投标单位,须提交下列证件原件核验: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②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如代理人参加时提供】。

(3)开标当天现场解密的投标人需携带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的CA数字证书,用于开标现场解密、读取及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导入的,则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21号

地    址:

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

邮    编:

672600

邮    编:

672600

联 系 人:

张工

联 系 人:

闫正

电    话:

15987621685

电    话:

15125205672

传    真:

/

传    真:

0872-65214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行政监督单位:永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组办公室(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话:0872-6522483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岗位资格要求

岗位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技术负责人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施工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安全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质量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标准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材料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机械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劳务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资料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注: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是、否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在“□”内打“√”。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可兼任在“□”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配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作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