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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三合同)招标公告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9日
  • 来源: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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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三合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平县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三合同)已由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以大交规划【20218号、永发改【202236文件批准建设,根据《永平县人民政府关于采用EPC模式实施永平县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批复》,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实施。项目业主为永平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央车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省级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和县级财政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永平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永平县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三合同)

2.2招标项目编号:YNHXZB-2022-04008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

1)按规定完成勘察、测绘、相关方案设计论证、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图预算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2)完成涉及本项目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等工作,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

2.4 建设地点:永平县杉阳镇境内。

2.5 招标规模及内容:实施路线总里程27.74公里。通自然村硬化路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云南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路基宽度4.5-6.5m,路面宽度3.5-6.5m,局部受限路段根据现场调整;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设计荷载均为公路-Ⅱ级,同步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排水设施,项目总投资2357.9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规范及标准,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一次性通过图纸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合格标准。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满足下述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证书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证明。

3)投标人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1)设计企业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1月至今)累计完成不少于30km单个项目里程不少于11km)的公路工程设计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能够说明公路里程,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企业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1月至今)完成投资额不少于2400万元(单个项目里程不少于11km)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并能够说明公路里程、项目投资总额,否则不予认可)

3.3 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专业),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在本单位或所属子单位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近三年(20191月至今)完成投资额不少于2400万元(单个项目里程不少于11km)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能够说明公路里程、项目经理、项目投资总额,否则不予认可)。

注: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于近一年内(202111日至今初始注册)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可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4项目总工(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项目总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专业),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在本单位或所属子单位有效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

3.5其他人员要求: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专职质量员持有质量员证,且为本单位在册在编人员(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3.6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具有公路工程设计经验5年及以上,近三年(20191月至今)累计完成不少于30km单个项目里程不少于11km)的公路工程设计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能够说明公路里程,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设计单位人员,联合体成员不止一家的,为资质等级较低的设计单位的人员)

3.7财务要求:

1)投标人财务最低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提供2019-2021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投标人具有投资、融资能力:投标人2020年或2021年的营运资本(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得少于2400万元;如营运资本总额少于该额度,则须为该项目专门开具银行信贷证明(即:营运资本总额+银行信贷证明的总额不得少于2400万元)。(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8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投标人在最新一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已公告执行的最近一年度“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及以上(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

2)投标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近三年(20191月至今)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信用情况且未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及网页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投标人无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评标结束后统一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中标候选人相关记录,若存在相关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9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进行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此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 1家)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联合体成员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资质企业(不超过 2家),联合体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组成的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条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等级,并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认定投标人该专业业绩)。

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同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550800分至20225111730(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进行网上确认投标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联合体投标的,进行网上确认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确认即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5250900

5.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

5.3.1开标时间及地点:于20225250900(北京时间)在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召开开标会议。

5.3.2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需传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20225250900(北京时间)止,在此时间段内均可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5.3.3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网址: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服务指南-我是投标人/供应商专栏自行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按照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导入文件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各潜在投标人优先选择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参加本项目的开标。)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CA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到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

5.3.4各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投标人、招标单位、监督部门等)参加开标评标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附件: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平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址:永平县博南东路8             

联系人:王工                           

话:0872-652335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大理市下关镇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

联系人:杨工

话:184871507250872-220114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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