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田文林 任永平县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免去永平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平伟 任永平县公安局副局长;
施超凡 任永平县医共体总院执行院长;
尹银华 任永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九大队)大队长,免去永平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熊世军 任永平县公安局水泄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水泄中队)所长(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 聪 任永平县公安局龙街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杜杰宇 任永平县公安局博南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毕健伟 任永平县公安局龙门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龙门中队)所长(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 艳 任永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王有均 任永平县医共体总院副院长、县中医医院院长(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张志梅 任永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永平县卫生监督所)主任(所长)(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杨武均 任永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奚元宏 任永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高辉和 任永平众鑫城乡融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
钏光远 免去永平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施继文 免去大理永平金光寺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办公室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李洪飞 免去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 高 免去永平县公安局龙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张林杰 免去永平县公安局龙门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 全 免去永平县公安局博南派出所巡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程 春 免去永平县中医医院院长职务,保留事业副科级待遇;
杨宏郭 免去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杉阳中队中队长职务;
罗志远 免去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黄连铺中队中队长职务;
姚志刚 免去永平县公安局博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陶一骏 免去永平县公安局博南派出所刑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陈晓俊 免去永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杨永红 免去永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两禁中队中队长职务;
武智祥 免去永平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永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