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4日永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赵国军同志申请辞去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赵国军同志辞去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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