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1年12月30日永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永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董发娟 免去永平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马雪皓 免去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 霖 免去永平县人大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1年12月30日永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永平县人民政府县长李建平的提请:
万国仙 任永平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施显顺 免去永平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1年12月30日永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永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绍锋的提请:
杨向文 任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绍然 免去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俊平 免去永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占林 免去永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职名单
(2021年12月30日永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永平县人民法院院长董春林的提请:
李俊平 任永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建猛 任永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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