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6日政协永平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协商决定了相关人员职务任免及委员变动有关事宜,现予以公告:
李 春 因工作变动,同意辞去政协永平县委员会主席职务,报下次县政协全会备案,同意辞去政协永平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 勋 因工作变动,同意辞去政协永平县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报下次县政协全会备案,同意辞去政协永平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蒋巧玲 因工作变动,同意辞去政协永平县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报下次县政协全会备案,同意辞去政协永平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会云 免去政协永平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占伟 免去政协永平县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银春 任政协永平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增补为政协永平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杨兴文 任政协永平县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增补为政协永平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政协永平县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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