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永平县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6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0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年初安排预算88万元,较上年减2万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的原因是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随之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积极加强和完善公务接待费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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