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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摩托车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文明行驶倡议书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4日
  • 来源:永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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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摩托车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引导广大市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抓实电动摩托车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文明行驶”工作,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在此我们发出倡议:

一、自觉学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按照《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电动摩托车自行车登记上牌的通告》于2022年11月15日前到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注册登记上牌手续。同时认真做好电动摩托自行车登记上牌的倡导者,积极宣传提醒身边人用好集中登记时机,抓紧办、尽快办,避免给出行和生活带来不便。

二、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电动摩托车自行车挂牌后才能上路行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主动礼让行人。

三、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好头,主动当好电动摩托车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文明行驶”的倡导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四、县级各单位要做好单位“网格区”内电动摩托车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文明行驶、规范停放”的宣传引导工作,各乡镇、村(社区)要做好辖区内宣传教育工作,动员通知居民按要求上牌,按规定行驶。

永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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