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财社管〔2018〕29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20〕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县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缴纳的部分。
个人参保补贴:对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之外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的社会保险费,按其40%档次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276元/月)给予补贴;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按其40%档次实际缴费额1/2的标准(207元/月)给予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参保人员补贴: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其40%档次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276元/月)给予补贴。
三、补贴时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四、补贴要求
(一)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月收入(以社保缴费申报工资额为准)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0%即2700元时,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50%以上档次(含50%档次)和基本医疗保险2020年缴费基数已经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200%即2700元/月的,不在今年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三)202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以及自主创业并办理了营业执照的人员,不在今年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五、申请材料
(一)单位申报所需材料:
1.《大理州永平县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单位)》;
2.《大理州永平县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名册(单位)》;
3.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村级开具,乡镇核实盖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核对后返还)和复印件;
6.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7.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复印件;
8.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有关材料;
9.小微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二)个人申报所需材料:
1.《大理州永平县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个人)》;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核对后返还)和复印件;
4.本人签字、所在村(社区)盖章确认且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岗位、地址等内容的证明材料(申报人员提供);
5.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材料由村级开具,乡镇核实并盖章);
6.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需提供有效的《残疾证》复印件;
7.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原件;
8.申报者本人银行账户信息(云南永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的存折或卡)。
(三)其他要求:
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的认定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登记失业时间为准,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延长享受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证明。
3.所有涉及提交的证明材料,需经业务经办人、负责人签字。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由乡镇进行核实。
六、申报时限
2020年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17:00,逾期申报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补贴对象中无法区分城镇户籍或农业户籍的人员,由申报人到所在村委会(社区)开具证明材料,并到所在乡镇加注审核意见。
(二)用人单位补贴由用人单位到永平县就业局申报,就业局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异议后,对初审合格后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终审合格后,再由县就业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相关单位账户。
(三)个人参保补贴由个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申报。由各乡镇负责收集、审核、汇总、上报申报材料,县就业局对各乡镇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对复审合格后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终审合格后,再由县就业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报个人的银行账户。
(四)享受补贴情况将在享受补贴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进行登记。
(五)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相关表格到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
特此公告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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