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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三品一标”认证奖补实施方案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1日
  • 来源:永平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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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商务局、永平县财政局、永平县扶贫办、永平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平县农业农村

关于印发永平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三品一标”认证奖补的实施方案

根据《<永平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和<永平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永政办发〔2018〕18号)、《永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永平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PCG2018-8)、《永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永平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项目【第二次】投标文件》(采购编号:YPCG2018-21)、《永平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YPCGHT2018-21)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新培育新动能,打造“绿色食品品牌”的重大举措,加快推进永平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质量发展,突出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之路,推行全程质量控制和品牌发展战略,促进全县“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及产品质量认证监管体系建设。

二、目标任务

全县重点培育好“五个一”,即一批有规模的认证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一批有示范带动力的龙头企业、一批有区域影响力的公共品牌、一批有地域特色的集群产业、一批有质量保证的追溯管理平台,做到“产品认证与基地建设双增长,品牌与效益双提升”。

三、补助范围、条件、标准规则

(一)补助范围

在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从项目实施以来(2018113日起)获得以下认证的补助对象一是首次获得“三品一标”证书的;是重新换发证获得“三品一标”证书(特指续展认证)的三是没有享受过相关单位及部门同类补助

(二)补助条件

获农业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有机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书。无公害农产品以农业部发布公告为准且需要具备产地认证,绿色食品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公告为准,有机产品认证以证书为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发布公告为准。

(三)奖励标准

1.无公害产品奖励标准。对首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获证主体,一次性奖励3万元;每增加一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品种,加补0.5万元。认证有效期满经新一轮评定或续期的,按每个认证0.5万元的标准补助。

2.绿色食品奖励标准。对首次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的获证主体,奖励4.5万元,每增加一个绿色食品认证品种,加补1.5万元。认证有效期满经新一轮评定或续期的,按每个认证1万元标准补助。

3.有机食品奖励标准。获得有机食品认证证书的主体,每认证1个产品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认证有效期满经新一轮评定或续期的,按每个认证3万元标准补助。

4.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奖励标准。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的经营主体或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

(四)奖励规则

1.申报主体须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认证资格。

2.申报主体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无不良社会影响。

3.获证企业须与永平电商中心签署入驻合作协议

四、申报程序、奖励资金预算、处罚措施、证后监管

(一)奖励资金申报程序及时限

1.符合本方案规定奖励条件的,由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向永平千商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出申请。

2.申报主体获证后可立即向永平县千商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申请表由永平县千商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提交申请表,同时需提交当年获得的认证(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

3.永平县千商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收到申请表后,“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考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由永平千商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从永平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三品一标”认证补助项目资金中进行补助。

(二)奖励资金预算及兑现

1.农产品“三品一标”奖补资金从永平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三品一标”认证补助资金中支出,共计200万元。按每年的实际认证数进行奖补。

2.“三品一标”认证获奖经营主体名单报“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资金下拨到千商汇由永平千商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个月奖励资金。

(三)证后监管

1.获奖申报主体应当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和自身的品牌形象,努力提高农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

2.获奖单位或个人在认证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撤销认证的,由农业部门将其纳入黑名单,五年内不予以政策资金扶持。

3.加大对“三品一标”农产品巡查监测力度,落实诚信管理制度,做好证后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产地监测和产品抽检工作,加大对假冒伪劣“三品一标”农产品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不合格“三品”农产品退出机制。全力推动“三品一标”农产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提高产品公信力,提高产品附加值,有效促进农特产品上行,为永平县电商产业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永平县商务局局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商务局局属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电商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积极动员和组织“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会、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展销推介活动,不断加大产品促销力度,促进企业宣传与推介,引导企业“走出去”,不断提高企业知名度。二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信息网络对“三品一标”相关知识、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等进行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广大农业工作者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对“三品一标”的认知度,营造全县发展“三品一标”及产品质量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

各相关单位以及相关企业要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农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项目管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落实、严守网络安全。

(四)严格验收标准

加强检查员业务培训和企业内检员培训,逐步提高检查员、监管员及企业内检员业务素质,建立健全检查员负责制和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严格验收标准,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五)严格资金管理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经费使用方向和补助标准,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同时要建立资金专账核算,确保项目实施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取得实效。

相关要求

为使政策得到有效实施,相关主体要提高认识,积极执行:一方面,获证(批)单位应当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农产品和企业品牌形象,努力提高“三品一标”农产品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并自觉接受农业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另一方面,“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对申请奖补对象严格审核,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奖补公平、公正、公开

此方案补助资金共计200万元人民币,资金按要求兑补完成后方案失效。

附件:

1.永平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三品一标”认证奖补申请表  

2.永平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三品一标”认证奖补资金审核表

永平县农业农村局             永平县商务局

2020年10月28日           2020年10月28日  

永平县财政局              永平县扶贫办

2020年10月28日          2020年10月28日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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