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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脱贫攻坚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方案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 来源:永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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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大理州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大办通〔2016〕44号)精神,为全力推动统筹整合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区域和贫困对象,集中财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编制依据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永平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关于《永平县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的意见》的通知(永扶组发〔2016〕5号)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真落实中央、省、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决策部署,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精准发力,精准施策,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统筹目标

聚焦全县贫困乡(镇)、贫困村及深度贫困村、贫困人口,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认真落实“巩固提升”及“两防一抓”相关工作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各行业、各级次、各渠道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实现大类打通,统筹整合使用的扶贫资金投入新格局。按照保基本、应急需、补短板的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使用精准度,达到“规划引领、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统筹保障”的目标,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精准整合、分类实施的原则。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脱贫成效为导向,区分轻重缓急,稳步推进,分类实施,编制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年度项目计划,引导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统筹整合,确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精准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坚持明确分工、协调配合的原则。完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协调工作机制,细化各涉农部门统筹整合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涉农资金整合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三)坚持积极稳妥、注重绩效的原则。按照政府统筹整合、部门、乡镇具体实施、村密切配合的模式,进一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机制,严格整合资金和项目管理,高标准、高配置、高效率管理使用好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

第二章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建立脱贫攻坚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科学编制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项目库,统筹整合使用各级财政资金与脱贫任务挂钩,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097.96万元,全力保障脱贫攻坚项目资金需求。

第三章整合资金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技术培训等方面资金。

一、整合范围

(一)中央资金(20):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节能减排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资金等,具体以上级整合文件下达的资金为准

(二)省级资金(21类):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以工代赈(含示范工程)资金、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发展类资金)、水利专项资金、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山洪灾害防治经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资金、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旅游发展资金、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部分)、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资金等,具体以上级整合文件下达的资金为准

(三)州级资金(14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优势特色产业培植、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建设资金(含农业局和供销社)、奶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及一事一议资金、核桃产业提质增效资金、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资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资金、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点亮大理乡村照明路灯建设资金、农村文化惠民专项资金等州级安排用于支持我县脱贫攻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

(四)县级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二、整合规模

2020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097.96万元

(一)中央资金:中央确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2458.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143万元,水利发展专项资金2719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27万元,林业改革资金378.30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109.0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079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00万元,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93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10万元。

(二)省级资金:省级确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276.6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22万元,除专项扶贫资金外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54.64万元

(三)州级资金:州级确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63万元,其中: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3万元

(四)县级资金:县级确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

、操作流程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按照脱贫攻坚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前期工作、整合使用方案制定和报批、项目实施、项目绩效考评5个流程运行。涉农资金整合具体操作流程为:财政局汇总、归集各级财政下达涉农资金→整合办甄别整合涉农资金→财政局将整合资金拨入“资金池”并记账→领导小组审定资金分配计划→整合办下达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部门上报项目实施方案至整合办备案→财政局拨付资金至项目实施部门。

第四章项目规划

本方案项目规划总投资14097.96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4097.96万元(中央资金12458.32万元,省级资金1276.64万元,州级资金263万元,县级资金100万元)

第一节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投入资金8421.54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一、农村交通建设

实施新上公路、世安公路、县道生命防护工程、村级公路、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投入财政涉农资金6744.54万元。

、水利建设

实施农村饮水保障工程,投入财政涉农资金182万元。

民族发展项目

实施龙门村、古富村、普渡村、曲硐村民族团结示范项目,投入财政涉农资金400万元。

四、其他项目

实施脱贫振兴、党建扶贫等示范项目,投入财政涉农资金1095万元。

第二节 产业发展

生产发展项目计划投入财政涉农资金5526.42万元,具体如下:

一、扶贫小额信贷

实施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投入财政涉农资金436.42万元。

二、旅游扶贫

实施旅游扶贫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财政涉农资金190万元。

其他项目

(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入财政涉农资金1110万元。

(二)实施生产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投入财政涉农资金3790万元。

第三节其他

实施雨露计划项目,投入财政涉农资金150万元。

第五章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成立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长:字云飞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李富川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长:罗晓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脱贫攻坚指挥中心专职副指挥长

            杨儒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何正坤县财政局局长

            施显顺县扶贫办主任

            蒋艳红  县发改局局长

艾有能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

万学虎  县委政研室主任

刘国栋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卫达县林业草原局局长

张云治  县水务局局长

蒋玉保  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国柱  县住建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李增瑞  县民宗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叶继龙  县民政局局长

肖天军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陈古松卫生健康局局长

唐仕军县审计局局长

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永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审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脱贫指挥中心,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脱贫攻坚指挥中心专职副指挥长罗晓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局长何正坤、县扶贫办主任施显顺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资金的甄别整合、项目实施方案审批、资金安排、项目检查验收并按月向领导小组报送整合资金规模及安排使用情况等工作。

制度建设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财政、扶贫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项目库建设。坚持规划引领,认真做好项目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围绕扶贫规划建设项目库,加大项目储备和项目争取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项目公示制等规定,规范项目管理,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四)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完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计划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职责分工

(一)完善脱贫攻坚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库。各涉农部门依据全县脱贫攻坚规划,每年12月份前编制好下年度本部门项目建设计划,报整合办组织合理性、可行性、目标性审查后,纳入项目库管理。整合办根据项目库项目储备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后,每年1月底前编制好脱贫攻坚年度项目建设总计划,提交领导小组审定。(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涉农部门)

(二)修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制定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三)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及下达。统筹整合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各级各类整合资金下达财政部门后,纳入县级涉农资金整合资金池管理,财政局建立整合资金台账,财政局根据整合下达的整合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拨付资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依据项目管理程序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项目公示制、项目监理制、政府采购管理制、跟踪监督检查制等制度,规范项目管理,管好用好整合资金。县级部门实施的项目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乡镇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资金年末结余结转率为专项扶贫资金控制在8%以内、整合资金控制在20%以内。监察、扶贫办、财政局要做好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监察委、扶贫办、财政局)

(五)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整合办、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部门按照验收相关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局要做好项目专项审计工作。(责任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部门)

(六)制定县整合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及考评办法,开展绩效考评。(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

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涉农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推进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工作上来,充分认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脱贫攻坚战的新举措,是新形势下提升贫困县财政保障能力、提高资金效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集中力量支持解决贫困标准线下的村和人共同发展,有利于转变和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和示范引领发挥。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领导小组要每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统筹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和深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扶贫格局,统一一盘棋思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每个项目有一套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把守。定期召开统筹整合扶贫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加大督查力度,加强重大项目通报和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全县要紧紧抓住中央、省将脱贫攻坚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和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的重大机遇,紧跟州委、州政府明确的“确保当年部门财政预算资金的50%投向脱贫摘帽县,确保部门专项资金的50%投向脱贫摘帽县”的优惠政策,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增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主动性,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对接,在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上,必须吃准吃透分配方法,严格审核把关上报的相关数据;在争取专项转移支付上,要立足优势,依据规划,储备项目,精心组织包装申报项目,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在确保享受普遍优惠政策的同时,从特殊政策方面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实现年度转移支付增幅上升,总量增加。

(四)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积极探索开展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

(五)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公开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各涉农部门要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严格考核,奖优罚劣。项目实施推行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长负责制,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项目建设完成进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各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村委会要积极参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监督。对项目检查情况,实行月报进度,季通报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实施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办法,明确提出奖惩标准和工作失误追究办法,逐步建立激励机制和工作失误追究制度,使工作突出者能重用,得实惠,工作失职者被追究,受处罚。

(七)严肃纪律。严格规范整合的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禁止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名义挪作他用。不准将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形象工程和盆景式扶贫;不准用于与贫困人口无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准用于平衡预算;不准用于发放部门、乡镇干部津补贴或补充公用经费。县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监督,对假借整合资金名义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套取资金、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对不经集体研究、个人说了算,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追究相关党政一把手责任;对整合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力、以各种借口干扰阻碍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确保统筹整合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监督电话:6520283,12317,地址:大理州永平县博南镇党校新址。

附件:永平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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