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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水务局关于准予卓潘河二级电站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6日
  • 来源:永平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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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水务局文件


永水许2020〕23



永平县水务局关于准予卓潘河二级电站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卓潘河二级电站:

你单位于2020年7月2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取水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0年7月24日依法受理。本机关于2020年8月3日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提交的卓潘河二级电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进行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2020年8月28日我局收到了已通过专家审查的卓潘河二级电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审定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许可的相关事项和要求见附件《永平县水务局关于给予卓潘河二级电站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意见》。

永平县水务局

 2020年8月29日

永平县水务局关于准予卓潘河二级电站

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意见

根据卓潘河二级电站取水许可申请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送审稿,我局2020年8月3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查,专家组经过详细审查对《报告表》提出了修改意见,编制单位按照专家组的修改意见对《报告表》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后,专家组同意通过审查并于8月21日出具了《卓潘河级电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专家审查意见》。8月28日我局收到了卓潘河二级电站《报告表》报批稿。经研究,同意卓潘河二级电站的取水许可申请,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电站基本情况:卓潘河二级水电站位于博南镇胜泉村箐门口,电站1971年9月开工,1973年10月投产;装机容量175kw,为引水式电站。该电站由原永平县电力公司在国有企业改制时转让给现业主马秀芬。本次永平县小水电清理整综合评估为整改类电站,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永平县小水电清理整改整改类电站一站一策实施方案》(永政复﹝202029号)认定补办取水许可手续为该电站整改内容之一。

二、同意你电站在卓潘河博南镇胜泉村箐门口取水,取水点坐标:东经99.472°,北纬25.482°年取水量707万m³。

三、基本同意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为三级;同意取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本次论证以2019年为现状基准年,2025年为规划水平年。

四、基本同意取水分析范围;基本同意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卓潘河二级电站取水口以上的卓潘河流域,流域面积为29.0km2

五、同意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基本同意取水合理性分析;基本同意用水合理性分析;基本退水影响论证范围;同意基本取水可靠性结论。

六、同意核定最低下泄生态流量为0.043m3/s,并按照县小水电清理整改要求改造下泄设施和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设备。

七、基本同意本取水项目的退水方案及结论。该电站是已建成项目,不存在施工退水问题电站取水发电仅改变水流方向,其退水的水质、水量均与原取水河道水质相同,故直接通过尾水渠排放排放至原河道;项目退水不会对水功能区及区域纳污能力等产生影响;电站退水直接排入卓潘河对下游第三者用水不会造成影响;退水位置为电站机房下卓潘河。

八、水电站取水可不安装取水计量器,以实际发电量缴纳水资源费,你单位应依法向我局缴纳水资源费

九、要求你单位落实并安装退水数据传输设备,确保项目取退水信息传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并纳入验收内容。

十、要求你单位节约用水和采用节水新技术,提高用水效率;落实水资源保护措施;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

十一、请你单位按照取水设施验收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交相关验收材料向我局申请验收,经我局验收为合格后给予你电站核发取水许可证。

十二、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附件:《卓潘河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专家审查意见


卓潘河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

专家审查意见

永平县水务局于2020年8月3日在三楼会议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卓潘河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送审稿进行审查。参加会议的有永平县水务局、电站业主、编制单位大理弼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领导、代表和专家。会议在听取了业主和编制单位的汇报后,专家组成员对《报告表》进行审查,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表》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完成了卓潘河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批稿)。专家组认为修改后的《报告表》达到了通过审查的要求,同意通过审查并作为审批取水许可的技术依据。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卓潘河二级水电站位于永平县博南镇胜泉村,电站于1971年9月开工,1973年10月投产;装机容量175kw,为引水式电站,目前停产状态。永平县博南镇胜泉村卓潘河,地处东经99.472°,北纬 25.482°。年取水量为707万m3

电站于1971年9月开工,1973年10月投产;根据《永平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指出,卓潘河二级电站未申办取水许可申请业务,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水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现补充水资源论证,申请办理取水许可。

二、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分析

2.1、基本同意本工程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为三级。卓潘河二级电站装机容量远小于50MW,工程所在区域水资源丰富,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工程任务为单一水力发电,取用水与退水对水质、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对上下游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 电站所在河流未划分水功能区。

2.2、基本同意本次论证分析范围为整个卓潘河流域,流域面积为 42km2取水水源为卓潘河,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卓潘河二级电站取水口以上的卓潘河流域,流域面积为29.0km2。卓潘河二级水电站工程任务为单一水力发电,不消耗水量,因此其取水影响范围为厂坝之间的减水河段。卓潘河二级电站退水即为发电尾水,退水量和取水量相等,对水质不会产生影响。基本同意退水影响论证范围为取水口之下到卓潘河与银江河交汇口之间的河段。

三、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3.1、基本同意项目的取水合理性分析;卓潘河二级电站能充分发挥和利用卓潘河流域丰富的水能,有利于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该电站基本情况、合法合规性、自然保护区情况、运行情况,对照国家省州各级的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内容,卓潘河二级电站符合整改类的各项指标。在完善水资源论证报告、取水许可等相关各项手续的前提下,电站的建设是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取水是合理的。

3.2、基本同意项目的用水合理性分析;卓潘河二级水电站取水后对减水河段影响甚微,对项目开发河段上下游的水环境容量及其现状水质无影响,对其他用水户无影响,发电取水量与退水量基本平衡,因此卓潘河二级水电站的用水是合理的。

四、取水水源论证

4.1、基本同意项目水文分析计算,卓潘河二级电站位于永平县博南镇胜泉村,澜沧江水系银江流域卓潘河,地处东经99.472°,北纬25.482°,电站坝址以上集水面积29.0km2。卓潘河二级水电站坝址的设计年径流根据新城水文站的设计年径流按水文比拟法来推求,即采用面积比、流域平均降水量及径流系数修正的方法来移用新城水文站的设计年径流成果,各断面的流域平均降水量主要根据“多年平均降水量沿高程变化关系图”查算。

卓潘河二级水电站多年平均径流量分配过程表    单位:万m3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全年

径流量

49.0

38.7

35.9

27.8

32.0

68.2

141.1

215.4

207.2

179.8

88.1

59.4

1142.7

4.2、基本同意项目的可利用水量分析,项目取水水源为卓潘河,取水口断面以上多年平均来水量1142.7万m³,拟建的卓潘河水库拦蓄水量为321.5万m³,下放生态水量114.3万m³,电站发电可利用水量为707万m³,发电水量为707万m³。电站发电时,除优先下放生态水量外,根据取水设计流量引水发电,取水水源是可靠的。

五、取水和退水影响分析

5.1、基本同意对项目的取水影响分析;项目为单一取水发电,取水量和退水量基本平衡,不消耗水量,对区域水资源影响很小。电站引水发电不会影响河流水质,对下游水功能区基本无影响,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电站厂坝之间减少河段内现状无水利工程,因此,电站取水对其他用水户没有影响。

5.2、基本同意项目的退水影响分析;卓潘河二级水电站为已建电站,不存在施工退水。卓潘河二级水电站功能为单一水力发电,取水量与退水量基本平衡,取水前后水质无变化,不会影响水功能区的整体水质。发电系统退水对河道纳污能力无影响,电站运行期不产生生产废水,退水对水体功能的影响不大,电站退水对下游河段的水生态影响不大。项目退水不会对水功能区及区域纳污能力等产生影响。电站退水对下游第三者用水不会造成影响。

六、节水措施及水资源保护措施

6.1、卓潘河二级电站的项目取水仅用于发电,无其它供水任务,建设项目为非耗水项目,电站取水到利用水能发电过程中不消耗水量,故本工程节水潜力不大。电站节水措施主要体现在施工期和运行期生产、生活用水节约方面,减少生产生活废污水排放,防止水资源浪费和水体污染、水质恶化等现象的发生。

6.2、为了维护电站取水口下游减水河段的沿岸植被生态系统和河段生态,减轻电站取水对减水河段生态的影响,电站运行时应确保减水河段的河道生态用水需求,避免下游减水河段出现脱水断流现象。对电站运行期的生活污水,在厂区设置污水处理系统,对有机污染物采用生化降解。另外加强监督性监测,为强化管理提供依据,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水资源保护和节水意识,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以管理促保护。

七、结论及建议

专家组认为,卓潘河二级电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批稿)应用的基本资料真实可靠,论证内容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35580-2017的要求,论证书结论基本合理可行,建议严格按照专家建议和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该论证书以后,该论证书可以作为该项目取水许可行政审批的技术依据。

专家组长:马爱军

2020年8月21日

附:审查会专家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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