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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6日
  • 来源: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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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有关工作,根据国家、省、州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三定”方案,经局党组(班子)研究,现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变观念、提高站位

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部门办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营商环境、转变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关键,是进一步厘清“运动员”与“裁判员”关系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领会改革精神,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政治站位,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降低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出发,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切实抓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有关工作

    二、分级负责、统筹推进

(一)窗口管理。各服务窗口按有关规定和职责划分,主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其它有关业务。按照“业务统一、归块管理”的原则,基层各服务窗口由片区分局组织领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业务由局登记许可股统一管理。

(二)职责划分

1.各片区分局。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组织各服务窗口开展区内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的受理、审核、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的受理、审核、登记;家庭农场的设立、变更、注销的受理、审核、登记工作。办理区内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延续、变更、注销;食品加工小作坊新办、延续、变更、注销;食品摊贩新办、延续、变更、注销业务。负责食品经营许可、加工小作坊备案实地核查。

2.局登记许可股。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并设立服务窗口,组织开展全县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使用、变更、注销登记;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审核发证。管理、指导各片区分局服务窗口做好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登记业务、统计报表,参加、组织业务培训等工作。

3.局食品安全监管股。根据企业申报食品生产许可业务需要,提前介入并指导、服务企业取证工作。

(三)推进线上线下协同办理。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水平,能网上办理的事项要实现网上办,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减少层级、减少环节,尽量做到“一窗受理、一人审核、一次告知、一次办理”,努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质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设立、变更、注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备案,强检计量器具登记等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涉及各窗口、各股室(中心)要线上受理、线下办理并联,前台受理、后台办理协作,环环相扣不脱节,及时衔接登记、审批业务,及时推进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三、细化流程、规范审批

(一)市场主体申办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由市场主体提交申报材料→辖区服务窗口线上、线下受理→窗口审查(审核)→窗口登记发证→辖区分局归档存档。

(二)市场主体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摊贩、食品加工小作坊新办、延续、变更、注销登记的,由市场主体线上、线下提出申请→辖区服务窗口线上、线下受理→各片区分局组织核查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核查)并提交结论→各片区分局领导审核(审查)→局登记许可股审核材料→局分管行政许可的领导审批→各辖区服务窗口发证→各辖区归档存档。

(三)申办特种设备安装、改造施工告知备案的,由特设股完成;特种设备的使用、变更、注销登记由特设股办理。

(四)市场主体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在前期建设并达到条件的基础上,由市场主体通过线上申报→局登记许可股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局登记许可股决定受理→局食品安全分管领导组织现场核查→局登记许可股对材料进行审核→局分管行政许可领导审批→登记许可股服务窗口发证→档案材料归档→档案移送食品安全监管股存档。

(五)市场主体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各分局受理→药械股组织、各分局配合进行现场指导→各分局现场核查→药械股核查审查材料→局分管行政审批领导审批→局药械股出证→各分局发证→药械股归档存档。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组织领导。为更好的落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食品经营许可、小作坊、小摊贩、特种设备、食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等证照的办理工作,特成立登记许可改革推进工作组。

          长:李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苏丕金    党组成员、副局长

长:陈继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红安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副局长

            郑立苹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邓明艳    博南片区分局分局长

                 陈更宏    杉阳片区分局分局长

                 余连龙    龙街片区分局分局长

                 李志宏    厂街片区分局分局长

                 高永忠    局办公室主任

                 尹建香    局登记许可股股长

                 张云堂    局食品监督管理股股长

                 马志娟    局药械监督管理股股长

                 王伟飙    局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股股长

(二)抓好落实。各片区分局、各相关股室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配合,分块、分段负责,扎实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特种设备登记、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通知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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