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有关工作,根据国家、省、州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三定”方案,经局党组(班子)研究,现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变观念、提高站位
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部门办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营商环境、转变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关键,是进一步厘清“运动员”与“裁判员”关系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领会改革精神,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政治站位,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降低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出发,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切实抓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有关工作。
二、分级负责、统筹推进
(一)窗口管理。各服务窗口按有关规定和职责划分,主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其它有关业务。按照“业务统一、归块管理”的原则,基层各服务窗口由片区分局组织领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业务由局登记许可股统一管理。
(二)职责划分
1.各片区分局。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组织各服务窗口开展辖区内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的受理、审核、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的受理、审核、登记;家庭农场的设立、变更、注销的受理、审核、登记工作。办理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延续、变更、注销;食品加工小作坊新办、延续、变更、注销;食品摊贩新办、延续、变更、注销业务。负责食品经营许可、加工小作坊备案实地核查。
2.局登记许可股。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并设立服务窗口,组织开展全县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使用、变更、注销登记;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审核发证。管理、指导各片区分局服务窗口做好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登记业务、统计报表,参加、组织业务培训等工作。
3.局食品安全监管股。根据企业申报食品生产许可业务需要,提前介入并指导、服务企业取证工作。
(三)推进线上线下协同办理。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水平,能网上办理的事项要实现网上办,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减少层级、减少环节,尽量做到“一窗受理、一人审核、一次告知、一次办理”,努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质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设立、变更、注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备案,强检计量器具登记等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涉及各窗口、各股室(中心)要线上受理、线下办理并联,前台受理、后台办理协作,环环相扣不脱节,及时衔接登记、审批业务,及时推进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三、细化流程、规范审批
(一)市场主体申办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由市场主体提交申报材料→辖区服务窗口线上、线下受理→窗口审查(审核)→窗口登记发证→辖区分局归档存档。
(二)市场主体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摊贩、食品加工小作坊新办、延续、变更、注销登记的,由市场主体线上、线下提出申请→辖区服务窗口线上、线下受理→各片区分局组织核查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核查)并提交结论→各片区分局领导审核(审查)→局登记许可股审核材料→局分管行政许可的领导审批→各辖区服务窗口发证→各辖区归档存档。
(三)申办特种设备安装、改造施工告知备案的,由特设股完成;特种设备的使用、变更、注销登记由特设股办理。
(四)市场主体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在前期建设并达到条件的基础上,由市场主体通过线上申报→局登记许可股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局登记许可股决定受理→局食品安全分管领导组织现场核查→局登记许可股对材料进行审核→局分管行政许可领导审批→登记许可股服务窗口发证→档案材料归档→档案移送食品安全监管股存档。
(五)市场主体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各分局受理→药械股组织、各分局配合进行现场指导→各分局现场核查→药械股核查审查材料→局分管行政审批领导审批→局药械股出证→各分局发证→药械股归档存档。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组织领导。为更好的落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食品经营许可、小作坊、小摊贩、特种设备、食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等证照的办理工作,特成立登记许可改革推进工作组。
组 长:李 峰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苏丕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陈继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红安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思 副局长
郑立苹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邓明艳 博南片区分局分局长
陈更宏 杉阳片区分局分局长
余连龙 龙街片区分局分局长
李志宏 厂街片区分局分局长
高永忠 局办公室主任
尹建香 局登记许可股股长
张云堂 局食品监督管理股股长
马志娟 局药械监督管理股股长
王伟飙 局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股股长
(二)抓好落实。各片区分局、各相关股室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配合,分块、分段负责,扎实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特种设备登记、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通知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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