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人民医供氧(吸引)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大理州永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永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县医院供氧(吸引)系统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有相应供货及具备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YP20100503
2、招标项目及内容:
招标项目:永平县人民医院供氧(吸引)系统;
招标物:供氧(吸引)系统;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数量:1套。
3、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具有国家有关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的医疗设备销售权和具有生产厂家或总代理授予的产品经销授权书的供货商和生产厂家;
(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参加投标;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4)投标人应具有相关资质证书;
(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要求:
(1)获取要求
各供应商在前来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公司相关资质证明,属委托投标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经我中心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2)时间及其他要求
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时间:2010年5月21日至2010年5月26日上午8:00--下午5:00(北京时间);
地点:大理州永平县政府采购中心(永平县财政局二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5月31日上午8:30(北京时间)前,密封递交到大理州永平县人民医院会议室(永平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三楼);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永平县政府采购中心不在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0年5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件按时参加;
(2)地点: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人民医院会议室(永平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三楼)。
7、投标公司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0年5月31日上午8:30以前交纳。
投标公司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前经常访问“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
8、本公告期:2010年5月21日至2010年5月30日。
9、招标组织单位:
项目组织:大理州永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872-6521306
联系人:王延庆、朱晓云
开户名称;永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永平县农信社营业部
帐号:0000061117739012
永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0年五月二十一日